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 强调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26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文件稿,听取民生领域改革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高举改革旗帜,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兴瑞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推进实施重大改革任务工作要点》《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修订稿)》《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文联改革方案》《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改革文件稿。
会议强调,要继续高举改革旗帜,进一步深化对改革的思想认识,坚定改革定力,提振改革信心,强化改革担当,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要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体制机制,加强改革经验总结运用,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各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改革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要狠抓改革任务落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增强改革督察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完善抓落实的机制和方法,把改革任务一项一项完成好,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坚持人民的改革主体地位,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谋划推进各项改革。深刻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持续用力推进民生领域重点改革,抓好省委部署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等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自觉从全局高度谋划和推进改革,提高改革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改革创新在干部考核中的运用,加强改革队伍建设,为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开门搞改革,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改革,汇聚全社会支持参与改革的正能量。
会议还听取了我省深化医改重点和关键性任务落实情况、推进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推动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罗湖区推进医疗机构集团化改革主要做法的汇报。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