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网吧审批 降低门槛加大监管

25.11.2014  18:29

  近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全面放开网吧审批,不限制网吧总量,不限制网吧规模大小,扩大经营服务项目。虽然放开网吧审批,但是会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

  从2002年开始,国家开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2006年左右曾短暂开放,后又将审批窗口关闭。如今,大多数网吧经营者采取的是连锁经营或加盟挂靠的方式取得文化经营许可。但是,随着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网吧行业渐渐走过了“黄金时期”。此次发出“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通知,从哪些方面降低了网吧准入门槛?

  不再限制网吧总数

  “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这是此次“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第一条“完善准入政策,促进公平竞争”的措施内容。

  不限制网吧总量,有利于激发网吧市场的竞争活力,促进网吧的多元化经营、创新经营,但对于以前的正规网吧来说,是一场新挑战。

  不再限制网吧规模大小

  此次通知提出,取消对连锁企业设立的认定,连锁规模、连锁方式由上网服务场所自主决定。同时明确,“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简单直接地从网吧面积入手,确实降低了网吧的准入门槛,一方面有利于扩大网吧数量,也可以有效地减少“黑网吧”。

  扩大经营服务项目

  此次通知明确:鼓励上网服务场所,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努力把上网服务场所改造成为适合不同人群,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在文化消费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要在中小学200米外

  根据通知,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地区,居民住宅院内、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内均可以设网吧,但网吧距中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得低于200米。对市场秩序混乱、监管不力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对市场秩序严重混乱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必要时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落实各项监管

  通知提出,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和落实网吧巡查制度,对接纳未成年人、不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超时经营、未实行实名登记或者擅自停止实施技术监管措施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管重罚。据悉,目前由公安及文化的两套系统对网吧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