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岁阿婆放弃与丈夫合葬讲服儿孙捐遗体
宋婆婆平时喜欢弹琴。
看到本报报道深有感触 宁愿放弃与丈夫合葬 渴望为社会作出最后贡献
文/广州日报记者申卉
图/广州日报记者高鹤涛 实习生刘兴宇
在广州花都一家养老院中,住着这样一位老人,她是95岁的宋婆婆婆婆。抗战时,她曾是儿童保育会的一名护士,后来在广东河源妇幼保健院工作。她的人生经历过战争、贫穷、病痛,与丈夫分隔两岸,长子离世……她却始终笑对人生。
在人生的尾声,她选择在养老院独立生活,弹琴、写字、种花,老年生活精彩依旧。去年,她向子女提出希望离世后将遗体捐献给科研机构,虽然一度不被理解,但宋婆婆说服子女孙辈,作出了这个人生最重要的决定。
在广州花都花山镇的慈恩护老院,当悠扬的琴声透过窗户传出来,工作人员就能猜到,是住在5楼的宋婆婆老人在弹电子琴,这是宋婆婆养老院生活的一个寻常片段。虽然已经年过九旬,但老人的精神状态很好。每天,她的生活都安排得满满当当。“种花、练字、弹琴、写日记……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间。”
在宋婆婆的桌子上,放着一份上周五(9月11日)的《广州日报》,她特意保存下其中一篇关于广州的老地下党员志愿捐献遗体的报道《老地下党员 逝后捐遗体》。“看了这篇文章,很有感触,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希望离世后,将遗体捐献给科研机构或是教学机构。”老人坦言,当人生步入尾声,这成为她心里最重要的愿望。
早在五六年前,宋婆婆就有了这样的打算。一开始希望捐献眼角膜,但在亲属联系相关机构后,或因为年龄限制无法成行。后来,她又动起了无偿捐献遗体的想法。“我以前做过护士,知道用于医学科学和教学的遗体非常缺乏,所以我希望为这个社会作些贡献。”老人的话语很朴实。
“对很多老人来说,可能连火化遗体都要做思想工作,但我不这么认为,人死了什么都无所谓了,不如为社会、为后人作贡献。”
在亡夫墓碑上刻上自己的名字就够了
对于亲朋好友而言,宋婆婆的很多选择看起来有些“特立独行”,但他们也都给予了最大的支持。
不过,面对她希望捐赠遗体的想法,一开始,家人的确难以接受。“女儿告诉我,我和我的丈夫曾经分开了那么长一段时间,骨灰应该合葬在一起。”宋婆婆却不以为然,“只要我们真心相爱,骨灰是否放在一起并不重要。”她说,在亡夫的墓碑上,早已铭刻下了自己的名字,“我去世时,你们就把我的名字填上颜色,两人的名字放在一起就足够了,相信你父亲也会支持我的选择。”
正是宋婆婆的坦然与坚持,让儿女孙辈们选择尊重她的想法。“作为后辈,只要是老人自己的心愿,我们都会尊重。”宋婆婆的外孙女小徐说。在问及老人还有何特殊要求时,宋婆婆特意告诉记者,“我之前因为生病,曾经做过手术,将子宫、卵巢切除了,你一定要写上这一点,不要误导了别人。”
一生历经坎坷
看淡人生疾苦
宋婆婆1920年出生在广州花都,从小读的是新式学堂。1938年,广州沦陷后,全家人逃难到广东连县,宋婆婆在那时加入战时儿童保育会,成为一名护士。
1950年前后,丈夫只身前往台湾,把宋婆婆和几个子女留在广东韶关。当时,她肚子里怀着小儿子,只能独自等待着丈夫归来。然而,这一等,就是整整37年。
“那时候生活的确很困难,小儿子出生时,没有任何人帮我,连剪脐带都是让我三岁的大儿子找来邻居帮忙。”回忆起那些艰难的岁月,宋老依然显得十分淡然,“我觉得一切总会过去。”
1987年,台湾开放探亲。宋婆婆终于得以与丈夫相见。“那时候,几个儿女一个劲地哭,我就劝他们,有什么好哭的?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此后,宋老又前往台湾照顾当时备受病痛折磨的丈夫,直到他离世。回到广州后,她选择到养老院生活,还特意写了一篇题为《我为何入住养老院》的文章,让工作人员念给其他同伴听。她在文章中说,“我的理由很简单,为孩子,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脾气、习惯都变了,我不想影响孩子的家庭和工作;为自己,养老院的生活简单规律,而且有医生护士,有意外或小病痛,完全可以处理。”
我的遗体我做主
宋婆婆说,几年前曾致电相关医疗结构,但对方称志愿捐献遗体的登记手续比较复杂,要全体直系亲属同意。“我的子女并不都住在广州,有的住在香港地区、有的住在澳大利亚,要一起签名太麻烦。”
据记者了解,根据今年4月出台的《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删去了以往生前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须全体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的规定,志愿者生前可以指定身后遗体捐献的执行人,既可以是近亲属、好友,也可以是所在单位、居委,实现“我的遗体我做主”。本报也会对接相关医疗机构,继续跟进宋婆婆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