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简政放权提速 取消不合规行政收费项目

18.11.2015  10:29

张许君/制图

●76项具体任务中58项或年内完成

●将逐步向清溪等非中心镇放权

●建企业负担数据库

东莞将逐渐向非中心镇放权、将建立企业 投资 项目负面清单、今后或可认国外职业资格证……东莞简政放权的步伐正在加快。东莞市政府日前公布了《东莞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涉及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共有76项具体任务,其中58项定为全年工作或年内完成。此外,东莞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保障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

其中58项任务或年内完成

根据《方案》,东莞本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旨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总任务,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社会发展新动力。

市政府方面表示,这次简政放权将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科教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

方案》提出了七方面76项工作任务,其中58项定为全年工作或年内完成。在七大领域的改革中,行政审批改革、科教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收费清理改革分别有20项、14项和10项具体工作,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监管方式创新等各自有8项具体工作。

设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记者还了解到,为了推进上述工作,东莞市政府还成立了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该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科担任组长,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以及功能组。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该小组须发挥好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其中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改革亮点

A、行政审批改革放权只享事权下放暂不实施领导高配

方案》中提到,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推进清溪镇等非中心镇放权工作,且此项工作须在今年年内完成。不难看出,这是东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向非中心镇推进的积极信号。

事实上,针对清溪镇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今年初已经启动。今年1月15日,东莞市简政强镇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清溪镇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通知》,《通知》规定,市放权部门完成下放事项培训工作,及做好下放事权的交接指导工作。另外,据市领导在《关于申请清溪镇作为全国重点镇享受我市赋予省中心镇相关政策的请示》的批示要求,此次清溪镇事权下放,只享受中心镇的事权下放权,但暂不实施领导高配,领导职数和行政级别保持不变。

据市编办调研分析资料显示,清溪镇适宜实施中心镇政策。该镇地域面积及人口规模较大,基建设施、 经济 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相对突出。2014年,清溪镇更成功通过住建部等七部委审核检查,被评为全国重点镇,发展成果得到上级部门认可。从政府行政角度看,清溪镇政府已经具备承接简政放权的能力;从社会管理角度看,清溪也迫切需要加强综合统筹规划,提升属地管理权限,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清溪镇已经取得长足发展。数据显示,2014年,清溪镇地区生产总值19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0.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8亿元,各项税收总额32.6亿元,镇级财政收入11.9亿元。然而,清溪镇的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人口众多,且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倒挂,人口流动性较大,社会管理任务繁重;资源紧张,制约经济发展;管理权限较小,与庞大的经济实力极为不相称。调整管理模式,实现发展转型。

此前,清溪周边的凤岗、塘厦、樟木头以及惠州的新圩等镇均已定为中心镇,成功申请的12个全国重点镇中,也仅清溪未享受中心镇政策待遇,与其发展水平不相称。市编办此前调研认为:“考虑到周边各镇的政策配套,清溪容易成为政策洼地,在资源竞争、制度创新方面受到制约,长远发展必然也将受到影响。”为此,市委、市政府将事权下放给清溪,是从全市大局出发,有利于清溪的长远快速发展。

B、收费清理改革严禁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

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其中首先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 基金 项目。按照要求,将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撤销取缔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依法依规取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整合规范在不同部门分别设立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

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有关部门将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对保留的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确需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定价的服务项目,严格核定服务成本,确保定价管理的透明度。此外,还将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严禁利用政府转移职能强制企业加入社团组织并收取会费,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评和强制赞助捐赠、订阅报刊、购买指定服务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将建立企业负担数据库,完善动态管理,及时监测和反映企业负担情况,为监督和调整涉企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规范收费督促长效机制,明确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办法。强化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立项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C、投资审批改革将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在投资审批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将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对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

这个“负面清单”的建立,其实是实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可以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在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就曾发布了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全国首份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规定,除负面清单、核准准入类项目以外的项目,只实行备案。企业只需要在网上提交备案资料,5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答复。备案并不涉及前置审批,只审查企业投资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当前不少企业要进行项目投资,往往要跑多个政府部门,以完善审批手续,很不方便。对此,东莞将加强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探索建立证照和电子批文共享机制,各审批部门定期高质上传常办事项的证照和批文数据,推动审批材料电子化应用。加强网上办事大厅投资审批模块与审批部门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对接交换,推动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审批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互认。

准入的门槛降低了,监管则成了重中之重。因此,《方案》提出,今后要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政府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程序和处罚措施,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还将构建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新机制,推动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处罚信息、信用信息等实时交换共享,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