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促二手房交易回暖 截至23日转让住房301套
04.06.2015 11:22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梅州网讯 (记者吴优)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5改2”新政实施减轻了部分购买二手房人群的经济压力,促进了二手房交易,据统计,截至4月23日,我市2年以上个人住房转让301套,共减免营业税330.16万元。
据了解,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市地税局办税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市民对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5改2”新政的关注度很高,许多有买、卖二手房意向的市民打电话或上门咨询新政详情,二手房交易呈现逐步回暖的趋势。23日上午,正在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纳税申报的张女士告诉记者:“我2012年购买一套电梯房,计划以70万元价格转让给他人,对方一听我的房子不满5年,要交5.6%左右的营业税及附加,都说不买了。这次新政出台,有个朋友想买我的房子,就卖了,省了好几万元的税钱。”
能否享受这一新政优惠,最关键的是购房时间的确定。那么,“购房时间”如何定义?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时间。
如果有市民刚买了一套满2年的二手房,3月31日前已经完税,但未办理房屋过户,能否享受此次调整后的营业税优惠?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税法规定,转让二手房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因此,如果在新政执行前已经完税,是无法享受营业税减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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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2015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