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政协委员建议应严控因就业而落户北京

22.01.2015  09:02

  新京报讯 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昨日开幕,此前引起热议的居住证及积分入户问题成为热点。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前党组书记周继东透露,“国务院居住证条例”将要出台,北京市的相关条例将按国务院要求制定,居住证涉及人群不会太大,“积分入户”尚未成定论,“上海模式”未必适合北京。

   门不会开得太大

  1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制定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期结束。最终条例尚未向社会公布。

  周继东表示,居住证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国务院总体思路是放开中小城市,适当发展大中城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国务院在立法当中,已经对北上广这类特大城市有特殊的说法。“所以将来北京居住证一定会和户籍联系在一起,但是门不会开得太大。

  按照国务院草案,居住证将来要和人们享受的公共服务相衔接。教育、医保,买房、买车,这些都要通过居住证制度来解决。

  “从现在来看,将来附着在上面的公共服务会越来越多。”周继东认为,居住证肯定不是一个单纯的户籍管理措施,它是和享受公共服务相联系。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北京资源有限,常住人口增长太快。北京已有两个区县的人口是倒挂的,通州和昌平的外来人口超过了本地户籍人口。

   暂住证肯定要取消

  关于居住证的获取条件,周继东称原来在立法过程中有不同的思路。一种是倾向于上海的“积分落户”,另一种是用它代替暂住证,采用哪种思路,关键是看国务院的条例最后怎么定。

  周继东透露,在立法过程中,曾专门组织到上海调研,发现上海的做法有点像北京的工作居住证,真正能够积分入户的“口子”非常小。

  “上海的经验不一定适合北京”,北京当时采取的思路是和上海不一样的。

  按上海的积分制,一般期限较长。但这也有局限性,比如在政策实行前,有人已经在北京工作了10年甚至20年了,这个该怎么衔接?

  “暂住证肯定要取消”,周继东表示,积分落户尚无定论,难点一是居住证附着的公共服务到底有多少;二是以后能不能入户,如何积分。这些都有待研究。

   ■ 建议

   居住证积分应取代户口指标

  当前户口指标分配给单位并不合理,应推行居住证积分落户的制度,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充分、透明、公平的竞争获得北京户口。这是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师符国群的建议。

  在具体落实上,符国群建议,积分落户的条件应综合考虑人口基本素质、学历、居住工作的时间、对城市的贡献,甚至细化到参加公益活动可加分,权重要合理,形成一个全面的评价体系。其次要透明公开,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积分怎么算,以后可以得到多少分。再次,积分落户门槛可以是动态的,每年可以有上下的浮动。最后,不能是政府关门制定规则,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符国群认为,北京应借鉴上海、深圳经验,最值得借鉴的是政府制定规则,把权力给到具体的个人,由社会来形成竞争,而不是事先指定到哪个人或单位。这样会激发民间活力。

   可考虑“在京工作落户河北

  市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号朋昨日建议,应实施严格的人口控制措施。

  “人口数量过多是导致大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的根本原因,必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控制人口的增长。”苏号朋称,对户籍人口,除自然出生人口外,应严格控制因就业而取得北京户籍。建议建立京津冀户籍制度改革联动机制,探索在京工作、在河北落户的政策。除少数职业(如公务员、社会团体)外,其他新就业人口在河北落户。借此引导产业转移,控制人口。

  此外,苏号朋建议,通过加快产业转移、升级,尽可能减少非户籍人口的数量。应坚决关停聚集大量非户籍人口的各类专业市场,严格禁止群租房、地下室租赁、临建房租赁,解决非户籍人口长期滞留现象。

   北京市现行居住证办理事项

  居住证办理单位范围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

  居住证办理个人条件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