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政府侨务办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29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广东省侨办开展了巡视。2016年1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侨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接到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后,办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巡视组意见落实整改。我办迅速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曾庆荣担任组长。曾庆荣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视反馈后十天内,我办就制定了省侨办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办党组对涉及整改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四类问题17个事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36条具体整改措施,对办理时间、方式方法、职责分工等内容都做了周密部署。在征求办领导和各处意见基础上,又进行了细化,形成总体落实措施,在党组会研究确定后下发落实整改。整改任务确定后,办党组召开了五次党组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和推进落实,要求机关各处及直属单位认真按照整改方案的分工任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起具体的领导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组织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至目前为止,36条具体整改措施已落实31项,正在抓紧落实5项。
一、 落实整改情况
(一)“全面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缺位”问题
1、对“党建意识薄弱”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办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增强党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办党组抓党建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以党建引领推动和保障侨务工作发展。办党组会议多次听取有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党建工作安排。通过加强领导、以上率下,我办存在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扭转。
二是制定了《广东省侨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七个层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抓机关党建的职责,以制度保障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办党组书记曾庆荣同志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在侨务工作务虚会上专门就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向全办人员做重要讲话,部署省侨办系统党建工作;并从会风抓起在机关开展正风肃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经科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其讲话印发全办,使全办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
四是办党组成员抓业务管党建的职责有效增强。在党组书记带动下,党组成员增强了“一岗双责”的意识,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建带好队伍,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与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不仅严于律已管住自己,也严格要求管好干部。
五是各党支部书记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党员管理和教育,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
六是加强纪检监督工作。制定了《广东省侨办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侨办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的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办机关纪委加强了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涉侨外事活动中收受礼品馈赠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督。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专职(兼职)纪检干部分批次参加中纪委举办的纪检干部培训班,提高纪检工作的业务水平。
七是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机关学习论坛等平台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思想和相关文件政策,提高对全面管党治党的思想认识。
2、对“纪律意识不强”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好带电的高压线。办党组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职责的首要任务。党组成员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作为对自己的刚性约束;组织全办党员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党组认真研究部署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广东省侨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完善本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系统组长和成员,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015年底办党组中心组认真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研讨,各党支部也相继组织党员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全办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有效提高了纪律意识。
四是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团结合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并落实《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警示教育等有效制度和做法,促进班子及成员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和统筹协调,增强班子凝聚力和领导力。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坦诚进行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目的,提高了大局意识和合作观念。
五是对于个别干部存在严重公车私用和违规报销费用问题。已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已作深刻检查,退还违规报销的款项金额,并接受了办机关纪委的诫勉谈话。
3、对“作风不够深入”问题
正在落实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省侨办调研工作管理规定》,强化对本办调研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研成果转化利用,突出加强海内外侨情新变化新动态、侨胞新诉求、涉侨难点热点问题及侨务工作实践等调查研究,探索侨务工作发挥优势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促进侨务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加强侨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正在研究起草《广东省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省侨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全省“十三五”时期侨务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以此推动全省侨务工作的发展。
三是加强对基层侨务部门的指导。召开了全省侨办主任(局长)会议,在部署2016年各项侨务工作中注重对各级侨务部门的指导、带动和支持,形成全省侨务“一盘棋”,推动侨务工作提质增效。例如,发挥侨务优势助力汕头市华侨试验区发展,邀请海外华侨华人为国服务博士团到广州、佛山、中山等地对接项目合作,支持珠海、佛山、惠州、阳江等市承办侨团负责人研习班等,加强对各地选派华文教师赴海外支教、举办华裔青少年夏(冬)营等工作的统筹指导,充分依托各地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为侨公共服务体系等。
四是研究建立涉侨工作以侨务部门为主导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重大涉侨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把侨务工作融入和落实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例如将与省科技厅建立会商合作机制,指导地方侨务、科技等部门联动开展侨务引智引技工作;与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发挥侨务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联同省教育厅制定《广东省海外华文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对新一轮华文教育工作进行部署等。
五是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三必谈”要求开展会前谈心活动,办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处长都进行了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结合各支部召开“三严三实”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书记与本支部的党员进行了谈心。结合今年3月对干部进行的轮岗调整,办主要领导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有关分管领导与副处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通过谈心谈话也听取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解决了干部职工集中反映的干部体检问题,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慰问力度。
六是合理安排海外调研和出访。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出访计划,明确了出访任务、执行时限,重点到粤籍侨胞集中或配合省重大活动举办的国家和地区,避免多头或重复到一地出访调研。
七是结合侨务工作修订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包括选人用人、因私出境、接待联络、办文程序等,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
4、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
已落实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2015年底我办首次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班子成员对支部书记的述职进行点评,有效增强了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意识。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近期结合本办人员调整实际,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是对于个别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问题已立行立改。2015年11月华侨博物馆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落实支委分工,完善了党组织建设。
(二)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违反规定顶风办会”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下属公司铺张浪费举办纪念活动问题。在我办指导监督下,粤侨公司已提出并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公司班子及助总以上管理人员7人,折价退回活动纪念品款项;并给予举办庆典活动时任总经理扣罚3千元,助总以上管理人员扣罚2千元的处理。我办责成该公司党政班子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思想上行动上廉政守纪的自觉性、敏锐性,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要求该公司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尽快制定相关制度,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管住今后。
二是关于超规格、超标准举办研讨会问题。办党组责成有关责任部门进行认真自查和检讨,查找管理漏洞和盲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查检讨。该责任部门提出并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加强对委托项目的审核,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的有关规定;二是加强对委托经费的延伸管理,追踪了解委托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避免委托经费在受委托单位被违法违规使用;三是按编史工作计划不再举办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
2、“对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管不力”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关于下属单位超期超员违规举办工作会议问题。该下属单位已对超出会议实际人数部分所发生的的费用6700元,由相关人员个人缴交给公司。
二是有的下属单位借参观慰问之名组织员工出游问题。该下属单位要求此次活动的费用7500元,由参加活动人员个人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缴纳给单位。
三是责成该单位对以上违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杜绝超期超员违规举办工作会议,杜绝以参观慰问或调查研究之名到旅游景区观光游览。
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监管。一是制定了《广东省侨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在推进分管范围内(包括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对下属单位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将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管,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投资,以及遵守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人事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情况,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三是建立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监督检查工作协作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和诫勉规定、述职述廉评议规定、内部审计制度、检查落实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
3、 对“违规公款接待”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对个别领导违规公款宴请党校培训学员问题。有关责任人已向省纪委作出深刻检查,并退还违规宴请的款项金额,办党组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加强对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及我办印发的《广东省侨办海外华人华侨接待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接待工作,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监督,加大费用开支的审核力度。
(三)关于“执行廉政纪律和规章制度不严,违纪违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对“编修《广东华侨史》专项经费管理漏洞较多”问题
正在落实。
一是对编修《广东华侨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侨办党组高度重视,从总体上提出并落实了整改措施:(1)加强对编史工作的领导,由省侨办主任、党组书记担任编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书记兼任编史办主任,省侨办其他领导兼任编史办副主任。(2)加强对编史工作的统筹管理,把编史工作纳入省侨办工作全局来统一部署、安排。(3)编史工作重大事项集体研定,包括工作计划、总结、预算、经费使用安排、出访、课题招标、工程招标、较大金额设备采购、召开大型会议、人员聘任等要上侨办党政班子会议研定。
二是修订《<广东华侨史>编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广东华侨史>编修经费项目委托管理暂行规定》,编史专项经费纳入机关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坚持严格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管理方式、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
三是对已经发生的经费管理漏洞问题已及时纠正整改。今后严格把关,不得购买不属于编史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已经用编史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建立台账;不得在编史经费中报销不属于编史工作的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2、对于“工程项目及课题项目招标存在腐败隐患”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关于“搞虚假政府采购及串通投标”问题。办主要领导在全办大会上对省财政厅的处理意见进行了通报。责成相关人员吸取教训,积极整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产生。
二是关于“有些工程及课题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问题。我办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制定印发了《广东省侨办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办法》,规范本办政府采购行为;三是落实政府采购工作的专岗专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关于“编修《广东华侨史》课题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广东华侨史》史料录入扫描服务项目招标存在廉洁隐患”问题。广东华侨史课题招标的主体由编委会改为编史办,由编史办具体组织招标工作;研究制定华侨史课题招标管理办法,对课题招标的具体过程、责任等作明确规定;加强对华侨史课题的立项、指南以及课题招标的发布、评标、评审等程序的严格监督,加强有关部门配合,确保招标工作透明、公平公正;建立华侨史课题专家库,聘请华侨史研究专家对课题招标进行评审,确保华侨史课题质量;对发现的课题招标问题责成编史办作出说明并加强整改。
3、对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落实整改。
一是对于虚大会议费支出,套取并转移至账外使用问题。我办对于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已将直接责任人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对虚列支出、从零余额帐户套取财政资金转移到基本户,我办已将情况专函报送省财政厅,并按省财政厅的批复意见处理;今后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二是对于截留、坐支应缴财政的处置收入问题。我办已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详细情况专函报送省财政厅,并按省财政厅批复意见办理。今后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报告、审批手续。
三是对于虚报外派教师代课费补贴问题。对外派华文教师在外派期间脱离原工作单位而导致无法发放给原单位的代课补贴,我办正在请示国侨办,并按照国侨办的批复认真整改。今后我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外派教师代课费补贴,并按国侨办要求及时拨付相关单位,专款专用。
四是对于未按规定代扣外派教师个人所得税问题。对于发生于2011-2013年的华文外派教师课酬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我办一直与国侨办、省地税局联系商洽。经过省地税局、越秀区地税局的大力协助,从2015年起外派教师的薪酬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015年76名外派教师的薪酬均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五是对于未经审批划转大额资金问题。对相关经办人员岗位进行调整,直接经办人员调离财务工作岗位;对虚列支出套取的2011年度以侨引智引资促贸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各100万元划拨给海交会,我办已将情况专函报送省财政厅,将按省财政厅的批复意见处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财务人员内部约束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对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经费,出纳人员须拒绝划转,再次出现违规情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是对下属单位银行预留印鉴由同一人保管问题。粤侨企业已责成违规的粤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预留印鉴指定两人分别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重新制定了《广东省粤侨企业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规范印章使用和管理。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管理,严格财务工作守则。
七是对于下属单位财务负责人自己报销自己审批报销单据问题。粤侨总公司已按规定免除了该负责人财务部经理职务,重新聘用了新的财务部经理。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增强规范意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杜绝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四)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干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对于“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现象存在”问题
正在落实。
对于个别干部在提拔过程中存在选拔程序不规范,不符合选拔任职条件的情况,已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办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组工人员的政策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组织组工干部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对于“违规在协会领取补贴”问题
已落实整改。
办党组书记已分别对两位同志进行了严肃谈话,作出了批评,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省纪委的相关规定,两位同志对违规领取兼职补贴进行了深刻检查,提交了书面检查报告,并已上缴违规所得兼职补贴。
二、 下一步工作
办党组将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巡视组意见,采取更得力措施,大力推进整改: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反馈意见中“全面管党治党不严”问题,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组织、能力建设,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别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以中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拧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针对反馈意见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尊崇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同时把作风建设抓到底。
(三)坚定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反馈意见中“执行廉政纪律和规章制度不严”问题,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惩防体系建设,增强惩处力度,支持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
(四)深化制度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围绕加强制度建设的软肋和短板,对未完善的规章制度再清理、修订、完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通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
(五)进一步抓好尚未完成事项的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反馈问题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当组织“回头看”。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特别是对尚未完成整改的5项具体措施,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抓紧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取得实效。配合省委巡视办和巡视组开展整改深化工作。根据要求,配合进行问题线索疏理、案件查处、工作整改,配合适当时候组织“回头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735385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广州市二沙岛海山街8号,邮编:510105。
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