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出台加强林木种苗工作实施意见

13.08.2014  13:4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8月13日讯     为切实加强全省林木种苗工作,7月30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时隔40年,省政府出台的第一部有关林木种苗工作的文件,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竞进提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具体目标、指导思想、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全省林木种苗八大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林木种资源清查保护,良种基地建设,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建设,特色种苗产业建设,种苗执法体系建设,种苗科技创新,新品种选育推广和强化社会化服务等。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业苗圃面积稳定在80万亩以上。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特色林果良种使用率达到100%,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全部实现基地供种。
  为把八大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林木种苗在林业事业中的基础和关键作用,《意见》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和三项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重点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种质资源库、种子贮备库的基本建设投入,加强种苗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并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苗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和完善林木良种补贴和林木种子贮备制度,落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领导,完善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木种苗工作的管理,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林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农业、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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