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6.06.2016  00:30
  日前,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海南省作为全国唯一“多规合一”试点省份出台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子规划之一。《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科学设置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并提出了今后五年民政重点项目建设目录。《规划》特别注重改革创新,一是首次将脱贫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相互衔接的方法、路径及工作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二是着手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协调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促进政府与社会救灾有效协同,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恢复重建等各个阶段的积极作用。三是实现综合减灾信息员队伍全覆盖。同“十二五”相比,综合减灾信息员队伍由村(居)委会、城市社区扩大到农场生产队、旅游景点、城市中心广场(商业中心)、医院等人口密集区,确保自然灾害信息收集、报送实现全省覆盖。四是全力支持海南农垦改革,将垦区民政基础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托底保障范围,实现统筹规划、不留死角。五是首次将民政智库建设纳入规划,探索建立民政部门与中改院、社科联、高校等专家智库的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高民政事业发展的智力支撑能力。

  《规划》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数量适当、分布合理、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方便可及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效,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新突破,民政事业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发挥。(根据海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