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

06.08.2014  11:10

  5日下午,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省委书记胡春华作讲话,强调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以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狠抓落实,推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长朱小丹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参加会议。

  胡春华指出,今年2月省委部署在全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强化维稳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主动排查、集中化解了一批重大社会矛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社会矛盾的总量还较大,社会矛盾上升的势头仍未根本好转,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抓好抓实。

  胡春华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年初确定的目标不动摇。继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要健全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机制,找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出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要切实贯彻“事要解决”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和重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要继续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维稳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同配合,形成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合力。二是要立足长远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政策突破。化解社会矛盾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分析研究深层次的症结,积极探索在政策突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建立起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把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筑牢党的执政基础。要切实加强工会建设,建立健全强化代表和维护工人权益的制度机制。要建立镇街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真正解决好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四是要在法治的框架下化解社会矛盾。党委、政府要依法办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司法机关要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按法律、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意识和习惯。

  朱小丹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特别是胡春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当前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形势判断与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用结果说话,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做细做实,强化督查、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目标和各项任务,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委副书记马兴瑞通报了“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他强调,要落实主体主导责任,全力推动存量矛盾纠纷的集中化解;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矛盾化解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积极研究源头治理的办法和措施,努力破解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党政领导要敢于担当,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水平;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落到实处。

  广州、汕头、惠州、汕尾市主要负责同志在会议上作了发言。

  省领导王荣、林木声、庹震、李嘉、黄业斌、林少春、邓海光、李春生,省法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省武警总队司令员许亚非,省“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同志,省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维稳办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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