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强调今年广东医改要做好七件事

25.08.2016  08:34
       

省政府强调今年广东医改要做好七件事

 

      近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深化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今年全国深化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医改进展,部署今年广东省医改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全民医保质量不断提升,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实施,药品供应保障更加健全,社会办医环境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可及性、公平性逐步增强,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部分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但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投入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突破不多;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性不足;促进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需进一步落实。

      会议强调,广东省各地要推进重点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要 做好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广东省各项准备,力争在年底前启动试点。 二要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广东省21个地市全面开展试点,力争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三要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年底前争取全面启动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抓紧制定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配套政策。 四要 加快改革、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同步实施。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用阳光收入引导合理诊疗。 五要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全国联网和异地结算,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 六要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推行“两票制”,降低虚高价格。

七要 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会议要求广东省各地要调整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实施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地方改革,允许不同地方因地制宜、差别化探索。

      各级医改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对改革滞后的地方要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问责。各地要加强医改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各方预期,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来源:“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