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红头文件将纳入人大备案审查 可能会被撤销

23.08.2015  11:18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政府“红头文件”也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若有增加行政机关权力等情形,文件可能会被撤销。深圳市人大昨日透露,《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草案)》(下称《办法》)已通过。

  据悉,《办法》已于近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就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此次修订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包括“红头文件”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和监督法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目前,深圳制定的许多法规都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与其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规精神?和上位法有无抵触?《办法》还将“本市法规授权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制定的与本市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查案范围。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规范性文件存在超越法规权限限定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又或者增加行政机关权力减少其法定职责等情形的,市人大常委会将要求文件制定机关限期整改,否则将撤销该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