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实施我省水权试点方案

14.07.2015  13:36

  近日,水利部与广东省政府联合批复了《广东省水权试点方案》,我省水权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工作方针,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2014年7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4〕222 号),我省确定为全国七个水权试点省区之一。

  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我省将积极稳妥推进三年试点期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摸清行业用水现状,推动建立东江流域水权确权机制;通过开展东江流域上下游相关项目水权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推动流域节约用水,有效缓解东江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增量需求的矛盾,从而提高流域的水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与效益,最终实现节约用水的目的;初步建立符合省情和水情的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水权交易平台和交易监管体系。试点工作将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限制“三条红线”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和用途管制,防止生态用水、居民生活和合理农业用水被挤占,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为在全省和全国层面建立水权制度、培育水市场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经验,并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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