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的通知

11.01.2021  20:44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合同管理部门: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0 号),电子卖场作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同时,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完成交易活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平台完成合同备案并公开。

      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对采购人进行通报并依法处理。请各采购用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合同业务,同时请各合同管理部门加快合同的审核,避免出现逾期现象。

采购招标中心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