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16381.1亿元

16.07.2014  11:19

  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金额为16381.1亿元,比2012年增加2403.4亿元,增长了17.2%。在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采购对象中,服务类采购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同比增长26.4%。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2013年,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在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7%和2.9%,实际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18268.1亿元相比,节约资金1887亿元,节约率为10.3%。

  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政府采购规模的内部结构不断发生变化。2013年,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分别实现4921.1亿元、9925.6亿元和1534.4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1%、18.5%和26.4%。2013年工程类、服务类采购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占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也逐渐增加。

  据了解,服务类采购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得益于党和国家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明确要求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地也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意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已从传统的专业服务快速向新型的商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扩展。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也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多方拓展政府采购服务范围。

  从采购方式看,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的政府采购规模为13645.8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3.3%,公开招标方式仍占主导地位。为提高市场竞争度,各级财政部门严格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核管理,从严把关,尤其是对单一来源采购,通过审核前公示、预算复核等制度,有效控制了采购数量和规模,并尝试对单一来源的采购价格进行管理。

  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为10750.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5.6%。与上年相比,分散采购的比重略有上升。据悉,各级财政部门、集采机构通过调整集采目录、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进协议供货方式、加强区域联合采购等措施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模式。如,财政部将批量集中采购范围扩大到便携式计算机等9个品目。一些地方也不断强化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积极探索批量集中采购和“大卖场”供货模式的衔接;对协议供货产品引入第三方电子指数进行价格监控,使总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遏制“高价”或“高标准”采购行为。

  2013年,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在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方面,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规模分别达到1839.1亿元和1434.9亿元,占同类产品的86%和82%,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558.4亿元和495.3亿元,增幅达43.6%和52.7%。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2013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总采购额为12454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6%。在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总额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5765.3亿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总采购额的46.3%。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采取各种配套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效果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