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制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六项”规定

11.03.2016  20:28

  2月29日,省质监局党组出台《中共广东省质监局党组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班子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带头践行,始终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摆在首要位置来抓。

  该《规定》依据习总书记提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和中央强调加强“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求,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和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意见”要求研究制定。《规定》结合“五个必须”和“四种意识”及省质监局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六项规定: 

   一是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 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态度坚决、勇于担当; 三是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 四是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五是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六是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省局党办  湛卫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