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工程”如何收场?

15.10.2014  15:30

拆除中的柳宗元雕塑工程(8月27日摄)。 新华社记者 李斌 摄

这是安徽宿州市灵璧县高速公路入口通往县城的景观大道(5月15日摄)。当地群众反映,由于路灯用电量大,电网难以承受,晚上农村经常停电。 新华社记者 王圣志 摄

        “空城”“豪楼”如何收场目前普遍没有规范

“一些建设项目表面上说是民生工程,实际就是主政者的形象工程。”曾公开批评落马官员“糊涂规划”的中山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教授袁奇峰说。

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被专家嘲讽地称为“规划之神”,被诟病的项目包括在山顶开挖大湖、在山地建百米大道……其主政揭阳时,曾主持投资30亿元开展两河四岸景观等建设,河道两侧绿化带就宽500米。

而万庆良主政广州后,还先后计划建9个新城,仅新城规划面积相加近8百平方公里,超过了新加坡国土及上海中心城区面积。

不过,虽然目前很多官员的落马都与规划与房地产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也公布了不少相关案例,但是,关于“空城”“豪楼”该怎样收场,目前却普遍没有规范可依。

首先,叫停阻力巨大。广东一位长期任各地规划部门顾问的专家表示,尽管一些“政绩工程”的决策者已经落马,但叫停其任上曾是“非上不可”的“豪华项目”,在实际中阻力不小:一种情况,项目本身不合理,但已经订立合同,或已投入巨资建设;另一种情况,尽管一把手落马,但当年通过规划修改的议案依然有效,甚至影响到后续规划项目,所以后任者只好“热热闹闹搞整改,悄悄摸摸缓建甚至续建”。

其次,历史积累的大量矛盾短期难以解决。记者调查了解到,申维辰强推的龙潭片区改造工程,经过多年拆迁,目前还是一大片残垣断瓦,“因为有大量居民需要安置,没办法,只能晾在那里慢慢解决。”一位知情人说。

此外,一些明显失当的工程被曝光后,多以决策失误、调整等理由一笔带过,只整改而不追究。比如,云南河口称拆除“文化长廊”的原因系因“政策调整”。还有一批被查地方粉饰决策错误。比如,安徽、胡北等地对被曝光的新建豪华办公楼采取“政府拿出原办公楼旧址土地、开发商为政府新建办公楼埋单”的模式,称之为没有花政府一分钱的“改善性工程”。

对“政绩工程”要追究决策者责任,处置“烂摊子”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目前,虽然一些贪官的腐败案都涉及了“政绩工程”,但另一方面,有些被曝光的“政绩工程”的决策者,不仅没有受到处理,反而继续得到升迁。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院长肖滨认为,近年查处的案件中,不少贪官都与大拆大建有关,遏制重复建设、超前建设,根本上要改变政府用钱“一把手”说了算的现状。同时,处置“烂摊子”不能遮遮掩掩,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追究财政责任。

肖滨建议,对于明显决策错误的决策者要真正追究责任,同时还应切实追责、取缔违规工程的审批和建设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持续为其埋单。

一些基层干部和专家表示,“反四风”使得摆花架子的“政绩工程”得到遏制。但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就发现600余个问题工程数量,规划缺位之严重,决策教训之深刻,应引起各地领导干部的深刻反思。

“处置‘政绩工程’的过程中,特别要加强对项目资金来源的审计。”刘俏认为,对违规举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在下年度对财政专项资金惩罚性削减;对招标程序也要追查到底,向违规承包方索赔;闲置的豪华办公楼可合署办公,或通过租售资产市场化解决。

刚刚收官的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中央已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表明,持之以恒“反四风”已将治理“政绩工程”作为长期任务。(记者王圣志、叶健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