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还企图经济补偿 结果被判刑9个月

10.06.2015  15:19

小伙故意毁坏公司财物  目的是公司开除他

企图让公司给经济补偿  结果被判刑9个月

东莞时间网讯 28岁的何某辞职未果,为了让公司主动开除自己,故意将公司的一批电脑芯片毁坏,价值17464元。他的目的是公司开除他后,要对他进行经济补偿。然而,他最终不但没有得逞,反而因故意毁坏财物,于近日被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小伙故意毁坏公司财物

28岁的何某是东莞市横沥镇某电子公司的员工,专门负责电脑芯片的清洗工作。他曾于2013年提出辞职,但经管理人员劝说,何某不再要求辞职,继续在该厂工作。2014年5月24日,何某在公司清洗车间上班,当时车间内有两箱共300个电脑原件。由于他想辞工离开公司,于是想到毁坏电脑原件,好让公司开除自己。

于是,他趁其他员工不在,用力将纸箱内的电脑原件向下压,并且将电脑原件倒入装有“天那水”的桶里清洗,清洗后捞出来用电风扇吹干,然后装箱。不久,公司的检测员发现这些电脑原件毁坏不能使用,公司老板于是报案了。何某随后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经检测,该公司共有266个电脑芯片被人为损坏,价值人民币17464元。案发后,何某的家属赔偿公司15000元,并得到该公司谅解。

搞破坏只为被公司开除

当何某被公安机关询问为何损坏公司财物时,何某称,他曾向公司申请辞职,但公司不让辞工。为了让公司主动开除自己,所以想到毁坏那些电脑原件。

当被问起“公司不让辞职,你为什么不自己申请辞职离开?”时,何某表示,“如果我直接离开公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而公司开除我是要给我工资的。”

原来,何某是了解劳动法规定的,得知如果自己主动辞职,有些经济补偿金无法拿到。而如果被公司辞退,则可以拿到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为了追求“被开除”而做出了上述愚蠢行为,但他没想到的是,却因此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法院判决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近日,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何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家属已赔偿15000元并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