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不留名

13.07.2015  13:33

  近日,梅县区水车镇女子李某骑摩托至泮坑村时摔倒不能动弹。此时有三人开车经过,见状将李某送往医院治疗,等其亲属到后未留姓名就离开了。救人者后来被找到,他们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遇到任何人也会这样做。

  点评:一句“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充分凸显了当事人的社会担当。的确,路遇危难,该出手时就该出手。为三个救人不留名的好心人点个赞。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