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008户

25.02.2016  17:57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江城区不断健全机制,构筑起多层次、广覆盖、高效能的社会救助体系,精心打造“阳光民政”和群众“满意工程“。2015年全区共投入资金2669万余元,用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和其它社会救助,有效保障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江城区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人社、教育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拟订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政策制度,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江城区还对临时救助工作的对象、范围、要求等进行规范,切实保障突发性、紧迫感、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5年全区共救助困难群众1008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6.6万元。

  为了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该区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受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事项。各镇(街道)积极受理群众申请救助事项900件次,办结率100%。

  该区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机制。通过对比车辆、住房等信息,使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入口关把得更严格、更准确,2015年通过入户调查和信息比对,共撤消低保户908户290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526户1912人,农村低保对象382户995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