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救助水平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
切实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落实保障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准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市救助站工作人员到街头开展救助工作,向乞讨流浪人员发放御寒物品。记者缪晓剑摄
每年重大节日期间,各镇区都要为困难群众赠送慰问品。记者陆梅摄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 日起施行。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项制度,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去年,我市切实加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力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准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盘点2015
社会救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山低保标准由533元提高至579元,增幅为8.6%,高于省低保最低标准线要求29元。至12月底,全市有低保家庭4548户10521人,全市全年发放低保资金4678万元。沙溪等镇区还参照低保制度,向非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差额补助金。
152户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入住新房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开展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工作,2015年,我市投入1200多万元为152户双低家庭重建(修缮)危房,切实为他们解决住房难问题。目前,这些危房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绝大部分双低家庭已经入住了新房。
民众镇是去年重建(修缮)双低家庭危房最多的镇区,一共有33户。该镇浪网村民政干部林兆棠介绍,去年村里共有2户对象纳入了双低家庭危房改造的范围,分别是浪网村十灵5队患有心脏病的低保户谭雪梅家庭和6队夫妻双方均为残疾人士的低保户杨利开家庭。其中,谭雪梅家庭已于去年农历10月入住了新房,杨利开家庭的房子也完成了改造工程拟于近日正式入住。市民政局介绍,2015年双低家庭危房改造分为重建住房和修缮住房两个类别,其中,重建住房的,按家庭户籍人口1人35平方米,2人45平方米,3人55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65平方米为标准重建住房。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由镇财政负担,市财政对维修房屋按4000元/户、重建房屋按640元/㎡ 进行补助。
为双底家庭提供一站式医疗结算
我市落实困难居民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双低家庭成员提供“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市、镇两级财政分别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给予自付费用70%或80%和自费费用不低于50%的救助,有效帮助了因病致贫、返贫的“双低”家庭解决看病难问题。
市民政局局长郭丛枢介绍,从2015年开始,中山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双低家庭成员提供“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患病困难家庭不需要像往年一样要自己先垫付昂贵的医药费后再到民政部门报销,如今,在医院结算时就可以直接减免。2015年,市镇两级财政为9941人次困难居民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990万元。此外,各镇区对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给予直接医疗救助,共支出救助金576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882人次。全市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2026元。
此外,我市还制定《中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制度实现了户籍、常住和流动人口全覆盖,全年为8941户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00万元。
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为落实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规定,2015年,我市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措施,积极推动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由传统的、单一的物质和现金救助,转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救助的转变,实现救助方式的多样化、组合化、专业化和个性化。
目前,我市有市慈善总会及各镇区慈善会12个,他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募捐项目和慈善捐赠活动,发挥了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作用。市慈善总会推出“爱心接力行慈善传万家”送温暖活动、“比隆宝贝助学”和“情暖孤寡老人”等公益慈善项目,开通“慈善中山”微信公众号,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慈善参与平台,2015年为363人次户籍和非户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困难救助款102万元。全市目前有社工机构55家、社工站点50多个,各镇区通过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的形式,探索引入社工参与救助对象的发现和后续服务工作。全市异地商会中成立40个“新中山人服务中心”,主动为在中山务工的老乡提供志愿互助、扶危济困等服务。
■数说“十二五”
“十二五”期间,我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性社会救助水平,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有力。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低保对象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分类救助制度,按低保标准20% 提高残疾等特殊低保对象保障水平。二是住房、医疗等配套救助政策逐步规范。建立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累计投入1.67 亿元实施八期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双低家庭危房3130间。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市、镇两级财政分别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给予自付费用70%或80% 和自费费用不低于50% 的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三是救助服务网络和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共同推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建成新型社会救助网上协同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