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社会救助职能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江门、开平两级政府的考核目标,致力于推进“大民政”建设,努力打造民政品牌,切实履行社会救助职能,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实现民政为民。1-7月,全市共保障各类救济对象15772人,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达2021.53万元。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今年7月修订完善《开平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专项制度。新修订后的办法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同时除了将因患特定病种而造成经济较大困难的病困人员外,还将一年内因重病治疗自付费用超过10万元以上及其家庭人月均收入高于开平市低保标准不足50%的重困人员,纳入为我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全面深化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1-7月,医疗救助共有1872人次,金额176.9万元。
二是健全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五保供养标准。1-7月,全市共有五保对象2091人,发放五保金665.7万元。同时,按照我市修订的《开平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的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今年1月,我们参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有关数据,适时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7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69元,五保供养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是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进一步减轻城乡低保对象的负担,缓解因物价上涨所带来的生活压力,按照广东省、江门市部署,今年1月和7月先后2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解决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二次提标后,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1-7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户3779户10220人,发放低保金938.14万元。
四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扎实开展慈善助困活动。今年,我市成功举办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至7月底,市慈善会共收到善款630万元。同时,市慈善会还开展了一系列扶贫济困救助工作,1-7月支出慈善款240.79万元,其中助困107人次18.15万元,助孤2109人166.44元,公益项目56.2万元,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此外,为保障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开平市今年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义工”形式,委托社工机构对全市70%低保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促进低保工作的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