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届六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草案)》

30.09.2014  11:56

9月29日上午,学校在湖光校区多功能厅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校领导关志强、叶春海、张兰英、向献兵、陈泽球、章超桦、刘东超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近200名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了会议。

上午八时三十分,全体代表第一次会议在庄严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校党委副书记向献兵主持会议。校党委书记关志强在会上发表了讲话。校长办公室主任林晓敏受学校章程委员会委托,从章程的起草和修订过程、章程的主要内容、章程的特色及有关制度创新等三个方面向大会作了《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草案)》的起草和修订情况说明。

关志强在讲话中,就学校章程的起草背景、重大意义和贯彻实施,谈了几点意见:

── 关于《章程》的起草背景 。关志强认为推进大学章程建设是体现学校办学水平和治理能力、衡量领导班子管理水平和改革精神的重要标志,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是高等学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推进我校章程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的必然要求。务实推进学校章程的建设,是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 关于《章程》的重大意义 。关志强认为大学章程具有 法理意义、价值意义和实践意义 。从法理上看,大学章程是由学校制定的规定学校管理和运行的基本问题和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办学的基本依据,大学章程体现了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而大学章程的价值意义则体现以人为本、体现学术自由、体现大学自治。同时,大学章程是大学依法治校和制订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具体规定了包括内部治理结构、权力构成体系、组织结构层级、学术体制机制、师生员工权利保障、财务资产后勤管理、社会合作关系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事项,体现了大学章程的实践意义。

── 关于《章程》的贯彻实施 。关志强要求在学校《章程》核准后,要加强章程执行机制的建设,积极推进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他从 深入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增强执行能力、健全监督机制 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贯彻实施的意见。

关志强强调,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既是学校当前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的重要保障,更是关乎学校未来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及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全体代表第一次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分成十一个代表团进行了分组讨论,对大会提交的《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草案)》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分组讨论后,校长叶春海在行政楼5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大会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团长对《章程(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对代表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统一认识。

上午十一时四十分,全体代表第二次会议在湖光校区多功能厅召开,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张兰英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关于《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草案)》的决议,圆满完成大会议程,胜利闭幕。

大会现场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