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教师专业发展 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13.01.2017  19:32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1月11日,2017年粤东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调研现场会在韩山师范学院召开。省教育厅重点调研了粤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韩师省级中小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情况以及粤东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粤东地区教师专业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关心,也吹响了2017年粤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号角。

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傅湘龙、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廖荣辉、韩山师院副校长陈树思,汕头、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教育局负责同志、人事师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市下属区县教育局代表,韩师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黄景忠、许松荣、林浩亮参加了会议。

会上,粤东各市教育局负责同志汇报了2016年各地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及本地区推进“强师工程”实施情况,重点对紧缺学科教师补充、交流轮岗、学历提升、教师培训、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包括教师职称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省下达地方奖补经费和本级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亮点和经验做了介绍,并汇报了制定“十三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情况。省厅领导还认真听取了各地市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目前在自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象范围问题、工作年限问题以及工作程序问题等)及解决办法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韩师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黄景忠汇报了中心自2015年成立以来的建设工作进展,重点介绍了韩师统筹相关资源推进发展中心建设的情况,发展中心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资源建设、条件建设、基地建设、队伍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发展中心与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校地联动”,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情况,同时就发展中心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与省厅领导进行了交流。

廖荣辉以“人少事多任务重、苦干当担成效大”对粤东地区各教育局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辛勤付出和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肯定。针对当前粤东地区教师培训存在的问题,他指出,新的一年,粤东各地的教师培训应做好统筹规划,逐步实现精准培训、分层培训,市级教师培训可依托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开展,县区一级培训要充分整合继教、电教等单位资源,发挥市县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教师校本研修应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教师培训与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机融合。

傅湘龙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十三五”期间广东教育的重要目标,而教师队伍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要素,要高度重视,加强建设。他强调,此次将会议安排在韩山师范学院召开,即是体现省厅对粤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也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合作交流,发挥中心在引领和服务地方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作用。针对粤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傅湘龙对2017年粤东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师德建设,特别是要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好经验。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在坚持实行上岗退费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其他科学可行的办法,大力引进人才,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问题。三是要想方设法提升教师学历,对大学本专科学历比例的提升,要注重学历提升和能力提升的融合,成人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应针对在职教师的实际,促使培训学分和学历学分的互通。研究生学历比例的提升,在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家考试的同时,应加大投入力度,吸引人才。四是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在加强省市县(区)三级推进体系和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支持体系建设的同时,要突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在教师校本培训中的作用。韩师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应积极对接粤东各市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自身乃至省厅、省教育研究院的资源优势,服务地方教师培养,做到精准服务、精准施教、精准研修。五是要进一步提升教师待遇,继续做好“两相当”和“生活补助”工作,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六是要规范“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傅湘龙希望,粤东地区各市县(区)教育局与韩师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通力合作,共同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为实现广东教育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韩师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自成立以来,已与潮州、汕头、揭阳三市签订“粤东教师专业发展联盟”协议,并与粤东三市12个县区教育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心依托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粤东基础教育学科群、教师教育技能实训中心、粤东基础教育改革论坛、《粤东基础教育研究》、“粤东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已逐步显示出积极的建设成效,中心在粤东教育界的影响力和服务作用日益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