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

09.09.2016  22:08

粤教师函〔2016〕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为建立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在全国部署和启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教师系统部署和启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在国家教师系统基础上,我省将结合实际,整合现有教师管理和教师培养培训等业务平台,打造教师工作综合性应用系统,构建我省教师管理、教师培养培训以及各类业务“一网通”平台。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启用是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有利于了解教师的准确情况,开展精准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对教师的服务能力。各地各校要按照《广东省部署与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附件1)的有关部署,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做好教师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审核等各项工作,并推动该系统在教师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实际应用。

(二)两级建设、五级应用。教师系统由国家和省两级负责建设。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开发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核心业务管理软件系统;省教育厅依托国家开发的软件系统,部署本省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系统。两级系统互联互通,构成教师系统整体。教师系统面向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三)分级管理、属地运行。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指导全省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和审核工作,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审核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本地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各高校负责本校教师信息采集、更新和审核工作。

三、组织管理

教师系统的部署和应用涉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参与部门众多。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部署有力、信息采集准确全面、应用不断深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由教师或人事管理、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任组长,教师管理或人事管理部门牵头,发展规划部门负责教师信息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教育信息化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各高校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成立联合工作组。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做好应对预案,强化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确保教师信息安全。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联合工作组名单》(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要按照《广东省部署与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确定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等核心工作环节的具体安排,确保系统部署与启用顺利推进。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本地区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明确工作时间节点。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9月中下旬对各市、县教育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各市、县教育局应于9月底前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及时启动信息采集,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要确保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三)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一是落实信息采集责任。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强化督查通报。定期对各地各校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各项工作。实行工作月报制度,从2016年9月开始,各地级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要于每月25日前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月报表》(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厅,于11月30日前将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积极推进系统应用。各地各校要将教师系统与教师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大数据分析、业务管理功能使用,不断探索系统应用的路径与机制,确保系统可持续运行。

省教育厅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杨生华,吴勇标,

电话:020-84409853,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吴伦,

电话:020-37626479,传真:020-37627294,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邮编:510080)。

      广东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市县级用户QQ群:176538685(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

      广东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高校用户QQ群:485698025(高校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

 

附件: 附件点此下载.rar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