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12.09.2014  12:1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院于新学期开学伊始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精神。         通知强调,各单位充分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并将《规定》作为2014年纪律教育月的重要学习内容。要求党委宣传部通过网络、广播、短信平台、简报、宣传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以文明健康、廉洁节约的方式表达感恩、感谢之情,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将《规定》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学生及家长,全院广大教职工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切实加强廉洁从教意识,自觉遵守“六个禁止”的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监督,避免发生违反规定行为。         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着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健全落实《规定》的长效机制,结合新学期开学检查进行检查监督,在重大节日及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学院监察处将加强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将进行曝光。         学院在深入开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将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内容,开辟宣传橱窗"学习我们身边的典型”,警示教师不断增强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各二级学院通过公示栏、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规定》传达给每一名教师,告知每一位家长,确保教师、家长百分之百全知晓。         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院于9月10日召开新进校教师代表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会上,潘自勉副院长传达了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希望教师们注重师德修养,做一名廉洁正派的大学教师。与会教师踊跃发言,大家指出,教育部台的这份《规定》明确“六项禁止”,划出了六条“红线”,是学院进一步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利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