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周转房严禁转租、转借的声明

18.09.2020  14:13

针对近期出现教职工周转房(含员工宿舍)违法转租、转借的信息,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我处严正声明如下:

一、教职工周转房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转让、转借。一经发现,除解除租住协议、收回住房外,自租住之日起按市场租金的2倍计租。

二、凡被发现有转租、转让、转借行为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三年内学校不受理其住房申请。

三、学校将动态核查入住人员身份,杜绝周转房转租行为发生,经两次检查核实,房屋(床位)均非本人及直系亲属(仅指父母、配偶、子女)居住的,按转租、转让、转借性质处理。

四、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原有结构及配套设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并赔偿。造成事故的,追究承租人责任。

举报电话:85280119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声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