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募捐制定"捐赠标准"被疑"强捐" 回应只是倡议

18.08.2014  13:16

有捐者认为有“强捐”之嫌。东莞大朗镇教育局回应,标准只是倡议,坚持自愿原则

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吉茂报道:正科级6000元,副科级5000元,股级3000元,在编合同工2000元……这不是政府部门在发福利,而是东莞大朗镇教育募捐活动捐赠的“参考标准”。有公务员表示,募捐应以自愿为原则,制定标准,就是“强捐”。对于此事,大朗镇教育局负责人解释称,教育募捐以自愿为原则,所谓的“参考标准”只是一个倡议。

公务员吐槽:

制定募捐标准

募捐变味“强捐

东莞大朗镇是“广东省教育强镇”、“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8月8日,大朗镇以发展教育事业为名,开展“献爱教育,筑梦织城”的教育募捐活动,并成立大朗镇教育发展资金,更好地实施奖教奖学,及时扶贫助学。

大朗镇在这次募捐活动中,向全镇各机关单位、村委、企业发放了倡议书,并做了各种形式的宣传,一时家喻户晓。据悉,此次教育募捐活动将持续到9月份。

教育募捐,本是好事,但据大朗镇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务员“吐槽”称,募捐活动启动仪式过后,其所在的单位下发了一个“教育募捐表”,该表格内制定了“捐赠标准”,按照行政级别捐赠。“通知大家捐款,规定正科级要捐多少,副科级要捐多少,然后在职的员工要捐多少。

记者在其提供的募捐表截图可见,这份名为“教育捐款”的表格上注明了标准:正科级6000元,副科级5000元,股级3000元,在编合同工2000元,合同制以下人员自愿。其认为,制定这样的标准,就是“强捐”,违背了募捐自愿的原则。他对单位这样的做法很反感。

教育局回应:

只是参考标准

坚持自愿原则

爱心捐赠怎么会设标准?大朗镇教育局刘局长解释称,所谓的“参考标准”只是一个倡议,也没有领导指示,并非是执行标准。

刘局长称,教育局从未向任何个人、单位和部门下发教育募捐表。对于某些部门制定“捐赠标准”的现象,他也感到很意外。他分析可能是某些机关单位在传达教育募捐的倡议时“理解错误”。

捐款坚持以自愿为原则,教育局并没有强制要求捐款。”刘局长说,为避免部分单位理解错误,严禁各单位出现制定“捐赠标准”的现象,教育局将开会传达捐赠的自愿原则,并接受捐赠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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