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教育厅“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17.06.2019  17:42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激发我省广大师生爱国热情,体现教育活动的仪式感、参与感和现代感,广东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9〕38号),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我校落实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大学生认识新使命、学习新思想、把握新形势、进行新奋斗。

二、活动内容

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共设主题实践、短视频、手抄报等3项活动,内容如下:

(一)“礼敬中国——我为祖国升国旗”主题实践活动

(1)该实践活动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落实,提交1项主题活动微视频。

(2)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师生开展升旗仪式活动,严格遵守《国旗法》《国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升国旗、唱国歌的时间周期、仪式程序、旗手标准等,通过国旗护卫队护旗、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礼等形式开展活动,要求防止任何不庄重的现象发生。

(3)活动过程制作成微视频,要充分展示实践活动的特色、成效与影响;活动成果中心要突出,线索要清晰;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配有字幕。视频的格式要求为WMV、AVI、RMVB、MPG、FLV等常见视频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微视频刻录为光盘。

(二)“情系中国——我为祖国唱赞歌”歌咏活动

(1)该活动由校团委负责落实,提交2项主题微视频。

(2)由校团委组织师生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活动采用团队形式进行,每个团队不少于10人,明确团队负责人,通过联唱或合唱方式演唱两首以上红色歌曲,其中《歌唱祖国》为必唱曲目,鼓励歌唱原创歌曲,歌咏伴奏形式要求使用钢琴伴奏或无伴奏,要求防止任何不庄重的现象发生。

(3)歌咏活动制作成微视频,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可配有字幕。视频的格式要求为WMV、AVI、RMVB、MPG、FLV等常见视频格式,大小不超过300M。微视频刻录为光盘。

(三)“追梦中国——我与祖国共成长”手抄报活动

(1)该活动各学院负责落实,每个学院提交1个作品。

(2)各学院组织师生开展手抄报手绘活动,活动以小组形式进行,每组4-8名大学生组成,可安排1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要积极参与组织和指导工作。作品必须为纸质手绘,扫描为JPG格式,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有较高的分辨率,与作品的质感和色彩一致,大小不超过10M,不受理电脑软件制作、机器打印和照相版的作品。作品扫描件刻录为光盘。

(3)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参评队伍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围绕主题,选准角度,精心策划,广泛发动学生团队参加,鼓励一线专职辅导员参与和指导,做好活动成果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请各落实单位于2019年9月5日前将活动成果(刻录为光盘)和报名登记表送至学生工作部(行政楼226),活动成果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学工部 周志荣 85280084;校团委 陈泽峰  85280086

       

附件:活动实施方案和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