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被省教育厅授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14.08.2015  20:13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授权,8月10日,省教育厅发文授予惠州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粤教督〔2015〕52号),并颁发“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牌匾。

 

惠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2010年成功创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之后,立即启动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县(区)创建工作。四年以来,惠州市委、市政府基于对教育现代化本质特征和现代教育发展方向的深刻认识,高度重视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创建工作,坚持优先发展,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坚持协调发展,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品质;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坚持开放发展,推进教育交流合作国际化。惠州市走出了一条“规划引领,协调共进,质优效增,富有活力,特征鲜明”的教育现代化发展之路,取得了一系列引人瞩目的发展成就:2012年实现“镇镇皆强镇”目标;2014年100%县(区)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区)”;2015年7月100%县(区)建成“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2015年8月被省教育厅授予“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同时,省政府希望惠州市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的认识水平和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优质均衡,不断深化教育现代化实践,提高教育综合实力,加大教育开放,提高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层次与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做出新贡献。

 

      惠州市成为继佛山市、深圳市、中山市、珠海市、东莞市之后,第六个成功“争先”的珠江三角洲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