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检查

22.06.2016  16:17

本网讯 (教务处)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我省“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检查结果的通知,我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民办高校质量工程”检查。

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是广东省教育厅专门针对普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组织开展的,旨在加强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验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的建设,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检查内容主要涉及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规划(2013-2015)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保障机制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具体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多类项目建设。

我院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材料和自查报告报送省教育厅,经省厅专家组评议、投票和公示后,我院顺利通过检查。截止目前,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获批立项共计128项,院级“质量工程”立项407项,立项经费达1600多万,一个相对完整的“质量工程”项目体系已基本建成。通过“民办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我院在平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上已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