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启动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工作
6月13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下简称体系)换证审核工作会议。会议由体系管理者代表副校长陈泽球主持,各受控单位、部门体系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员、内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泽球宣读了《关于聘任邓朝晖等16位同志为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的通知》,为内审员颁发了聘书。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林年冬主任部署了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工作,吴汉华副主任对修订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航海学院卓永强院长就航海学院和船员培训中心如何换证审核工作作了发言。
陈泽球在总结讲话中对做好换证审核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领导重视。各受控单位要加强对换证审核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换证审核部署上来;第二、工作落实。各受控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备审工作做周密的部署,要把工作逐项落到实处;第三、查漏补缺。各受控单位要以《规则》和学校的体系文件为准则,认真审查本单位的体系运行情况,认真整改,消灭不符合项,尽量减少建议项。第四、形成合力。体系内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不仅要做好本单位的工作,还要与其它单位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各受控单位适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做好宣贯和年度内审工作。最后,他强调,换证审核是关系到我校航海教育可持续发展重大问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体系内各单位要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到换证审核工作中,按质按量完成换证审核各项准备工作任务,确保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顺利通过换证审核。
根据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1978年制定并经1995年修订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国际公约》(简称STCW78/95国际公约)和我国制定的一系列有关航海教育国家法规规定要求,我校在2001年建成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2003年通过了国家海事局专家组对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我校当前质量体系证书有效期将于今年11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要求,2016年11月,我校将迎接国家海事局对体系进行的换证审核及资质核验核查。为了确保我校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确保换证审核及资质核验核查顺利通过,近期已印发《广东海洋大学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换证审核工作方案》(校法规〔2016〕6号),及早启动换证审核相关工作。
(新闻主编:陈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