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06.07.2021  08:10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签署的工作计划,2021年资助合作交流项目(含小型双边研讨会)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 中方经费填写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 9 项“差旅 / 会议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

  (二)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瑞举办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的费用。

  (三)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 申请人条件

  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STINT(中瑞)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7月13日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唐家林

      联系电话:85280070


链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