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06.03.2015  19:17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学校: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2月28日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工作,着力推进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形成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四位一体”战略部署并加以推进。围绕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开展依法治教专题研究,出台《关于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实施意见》。
      2.落实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加快成果转化。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建立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创新高校基层组织设置,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推动建立高校党员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制度。
      3.切实加强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毫不放松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计划,探索开展高校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辅导员培养培训。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构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微课程体系。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提升工程。 
      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加强委厅机关、高校干部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制度,修订《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试行办法》,完善高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公办高校退(离)休领导干部在民办高校任(兼)职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地市教育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5.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做好第二届广东省高校廉洁诚信辩论赛活动、新版中小学《廉洁修身》教材的课程开设和大学版《廉洁修身》教材的修订工作。继续加大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力度。做好首批高校巡查问题线索处理,全面开展高校巡查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开展反腐倡廉课题研究,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6.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认真做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期总结,以及做好教育“十二五”规划总结,研究起草教育“十三五”规划文本。开展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政策实施情况评估。
      7.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职能。全面落实国家层面重大教育改革任务。启动实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监测综合改革各项试点任务和省委改革办试点项目的落实。鼓励高校探索自主办学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实施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负面清单管理。
      8.加快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到2015年底,全省教育强县(市、区)覆盖率达80%以上,教育强市覆盖率达70%以上,珠三角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60%以上。
      9.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会议,做好《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出台和启动实施工作。完善高水平大学建设系列配套文件,指导高校科学谋划、全力推进。
      10.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并按程序报批,确保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继续抓好本科院校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制度改革、多种形式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清理地方性加分项目,制定出台我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的意见。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11.推进教育信息化。高质量实现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100%全覆盖,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到80%以上,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和“粤教云”计划。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统筹推进省教育信息平台、全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等各教育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继续推进信息技术深入教育教学过程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研究建立全省高校大型仪器设备、贵重仪器设备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完善教育统计工作。
      12.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继续加强与英国、加拿大、德国、美国、澳大利亚等主要国家的教育交流,探讨更广泛领域的务实合作。根据国家和省“一带一路”有关工作部署,推进与相关国家(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我省高校与建设21世纪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组织指导好我省高校开展中俄青年交流年相关活动。加快推进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市引进莫斯科大学合作办学、揭阳市引进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合作办学等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监控。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探索开展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地市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做好来粤留学工作,进一步扩大我省外国留学生规模,加强留学生教育质量的管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教育机构的合作,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教育领域相关工作。
      13.统筹推进“强师工程”。加强教师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师德教育和师德典型事迹宣传工作,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推进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深入推进“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和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继续实施“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人才引进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大力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积极推进国内外访问学者、优秀青年教师培养项目。推进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和“县管校聘”改革。按照国家部署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健全完善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职务(职称)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高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制度改革。制订出台广东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意见,推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中小学与高校师资互聘计划。开展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评审和南粤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
      14.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研究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管理办法,研究制订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推动高校收费学分制改革工作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建立全省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省直属高职院校生均定额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省直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加强教育审计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审计“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加大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工作力度,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教育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着力推进教育审计全覆盖。
      16.深化广东教育改革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加强广东特色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做好第二批中高职衔接和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等的研制工作。修订基础教育教研工作规程,加大基础教育教研教改的指导力度。规范做好PISA2015测试以及各级各类教育“三评一测”(评估、评审、评价、测试)工作。改进和加强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编著出版《广东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2015年》,举办“2015年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研究与试点。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加大成果宣传推广应用力度。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17.推动完善教育法规和制度规则体系。加快推进《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广东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订和《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起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重大决策审查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审查制度。完善师生依法维权的机制和方式,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8.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深圳市福田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修订《广东省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19.加快推进依法治校。召开全省依法治教工作会议,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完成公办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完成50%以上的中小学学校章程核准工作并公布实施。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省创建400所左右依法治校示范校,启动依法治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到2015年底,各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县(市、区)4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理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做好行政审批调整事项和政务服务实施工作。
      20.健全普法工作和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大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国家宪法日中小学生宣誓活动,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全省青少年法制动漫作品大赛。举办“依法治教论坛”。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高校法治研究基地建设和法学学科专业建设,加强高层次立法人才培养,发挥高校法学院的优势,举办高校法治理论研讨会。推进高校法学专业与法律法制工作部门人员交流互聘计划。
      21.健全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性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育督导机制。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继续实施并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深入推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教育“创强”过程指导和督前检查,健全问题限期整改及公示制度。建立全省教育督导系统信息报送制度。建设省级教育督导网站。完成《教育部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任务。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2.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校园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维稳责任体系,确保校园政治稳定。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方法途径,深入推进学生安全法制教育“三进”工作。切实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建设,着力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广东省第五届“安全文明校园”考评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深化网上办事大厅、视频会议系统等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构建完善教育新闻宣传大格局,营造教育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3.大力加强德育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意见》《关于推进学校德育实践育人一体化的意见》,召开全省德育工作会议。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学校德育工作品牌宣传力度。开展“传承民族魂 共筑中国梦”学生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做好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培养提升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24.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省第二期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扶持和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指导意见,扩大全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保障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推动规划、建设、移交等有关工作有效落实。启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和实验幼儿园申报工作,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科学规划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力争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意见》。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实验项目管理,启动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验项目。按照“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推进项目进度,做好后期管理和落实检查。开展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建设和管理研究,及探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小班化教学实验。加强现代化学校建设,促进内涵发展。按照世行贷款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管理办法》开展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工作。建设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26.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抓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尤其是中职招生及珠三角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转移招生”工作,优化普职比例和区域布局结构,提高协调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薄弱学校改造提升、有条件的县域中职学校转型发展及做大做强等工作。出台并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启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及公布试点,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做好内地民族班办班工作。 
      27.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制定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实施方案及推进工作台账,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出台《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东模式”培育与推广。出台我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继续做好中高职衔接和高职本科协同育人工作。加强中职教育教学合格评价制度建设,促进优质化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推动省职教基地(清远)建设,指导培育广州、东莞、佛山等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并推广其成功经验,推进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城区“五位一体”综合实训中心建设。指导县域中职学校向“四位一体”职教中心转型发展提升建设。指导省属职业院校做好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落实资金和政策支持。启动中职和高校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组织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参加全国竞赛。
      28.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继续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和考核,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的修订完善,改革和加强省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全面推进高校学分制管理改革,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机制,继续深化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全面启动本科高校审核评估,修订《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加强高校“四重”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省“2011计划”,制订我省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规划,组织召开协同创新工作推进会议,大力推进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我省学位授权体系,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试点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继续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和完善学位授权学科定期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查制度。加大科研评价改革推进力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及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实施高校重点平台跃升计划和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开展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29.推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贯彻意见。完善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办法和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
      30.创新发展继续教育。继续加大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力度,促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制定出台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指导意见。抓好以佛山为试点的省市共建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加大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推进力度,启动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推进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启动老年教育规划研制工作。
    31.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举办第九届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和第十四届省运动会学校体育组比赛。印发《广东省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推动《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各项措施实施。制定《广东省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实施办法》。
      32.做好艺术教育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好“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全省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检查。继续做好201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舞蹈教室”建设。加强我省“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试验工作。
      33.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召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继续开展好“雏鹰行动”,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全程化政策宣传。加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平台建设,做好面向2015届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以创建我省第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为契机,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34.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积极控防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中小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工作,推进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的改善,加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35.继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100%达到B级或B级以上的目标,并逐步提高A级食堂比例。研究制定《广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学校食堂饭菜基本种类和定价标准》《广东省学生装(校服)着装规范》。做好中小学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创建40所节约型示范高校,深入推进“两型校园”建设。继续做好师生住房保障及高校医疗保健等工作。
      36.实施教育装备提升计划。开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均衡化。推进中小学创新(探究)实验室建设。启动中小学“智慧课室”建设,加强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装备信息化水平。开展教师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加强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和图书馆(室)管理员培训,提升教育装备应用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
      37.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支持成立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实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验收率100%。推动各地级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有关活动。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五、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38.切实落实2015年教育民生实事。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新建15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从每人每学年600元提高到800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12000元。
      39.加大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工作力度。加大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财政保障力度,完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政策,稳步推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配合编制部门出台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
      40.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对已建成未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开展全省特殊教育干部培训。推动送教上门、医教结合实验等工作的开展。做好我省欠发达地区新一轮特殊教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建设全省特殊教育资源库和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4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建设全省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建设。制定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完善高校和市(县、区)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引。调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标准。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育人提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