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17.08.2017  21:05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

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是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三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开展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教育,辅导、教育全省宣传业务骨干,承担宣传工作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工作,承担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为全省宣传工作提供网络安全和信息服务。为充实工作力量,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行政秘书1名

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十四条所列的资格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文、秘书、行政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在地级以上市行政事业机关从事文秘、印务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两年或以上文秘或行政管理相关的工作经验;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行政事业单位文秘和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5)中共党员,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6)熟悉机关印务工作、广州市户口优先。

2.会计1名

条件要求: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十四条所列的资格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务或会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财务管理、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等工作经验;

(5)熟悉财务处理,能熟练操作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

(6)熟悉税法及会计准则,有较强的成本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分析的能力;

(7)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8)党员、广州市户口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8月下旬分别在南方网、岭南文明网、智联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件、邮局邮寄资料或直接送交等形式报名。

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振兴大街广轩大厦5楼

收 件 人: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周群

联系电话:020-37559126, 158899466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9月5日,共15天。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应聘材料寄出后,应聘人员须通过电话与我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材料收到后,报名方为成功。

3.报名资料:应聘者须填写《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9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本人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没接到通知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5.笔试当天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

(3)劳动合同等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未按时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2)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进行面试,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设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面试前40分钟集体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对自己的成绩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主考官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1:1比例在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本人(持有半年以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者,可不参加体检)。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我中心指定时间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考察合格后,中心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招聘公告由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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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