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提高残疾人教育补助 今年9月份起将成倍提高
12.07.2016 11:40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 实习生刘吴志报道 新快报记者从珠海市残联获悉,今年9月起珠海市残疾人教育补助将大幅提高。其中,义务教育、中高等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生活补助成倍提高。
据了解,珠海市对《珠海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办法》补助标准偏低的项目予以提高标准,并对原《扶助办法》和现有政策未予以补助的对象进行补充。
根据新的实施方案规定,3-6周岁(含)残疾儿童在普通学前教育机构(非康复机构)接受教育的,给予每月500元的学前教育生活补助。义务教育、中高等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生活补助成倍提高。其中,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标准双倍提高。低保家庭在校残疾学生、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接受小学、初中教育的,由原来500元/学年提高到1000元/学年;残疾学生、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接受全日制中专(高中)教育的,由原来800元/学年提高到2000元/学年;接受全日制大专教育、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及以上的,由原来统一1000元/学年,分别提高到3000元、5000元、6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生活费的补助增幅也不小。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函授、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获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教育生活补助,相比于原规定的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累计通过五门课程考试申请1次1000元的资助,补助标准大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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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1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