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将作为升学依据
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刚刚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三个文件。教育部要求各地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并将测试数据(含学生基本情况、单项指标分值、测试成绩、评定等级以及实施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教育部表示,今后将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将进入档案,作为升学重要依据。
每个学生每年要测体质状况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个学生每年都要参加相应的项目测试。身体形态类的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的项目包括肺活量等,身体素质类的项目包括跳绳、50米、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1000米、800米等。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都要参加体质健康测试。
每个学校每学年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本校所有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测试的单项与总分的评价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分别记入每个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均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后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体质健康测试要进学生档案
教育部表示,此次颁发系列“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
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高等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或者升学的重要依据。
引入第三方机构分析数据
教育部门将每年委托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以及有关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机构,在各地上报测试数据基础上,进行数据的研究分析。
在各地上报测试数据基础上,教育部将综合考虑学校类型、学生性别、年级学段、区域布局等因素,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作为考查样本,进行测试工作和测试数据的现场抽查复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监测评价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开展体质健康预警,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措施。
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要公示
根据规定,学校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按生源所在地统计,并以省(区、市)或地(市、州)为单位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并反馈至生源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