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今年已整治“散乱污”企业32032家,还剩7292家

07.08.2019  05:48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入倒计时,今年已整治32032家,还有7292家须在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8月6日,市大气办通报全市各镇街(园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进展,并通报排名靠后的镇街社区名单。对督导问责作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工作不积极主动,导致当年整治工作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其中,长安的乌沙社区、沙头社区,凤岗的雁田村、官井头村,塘厦的林村社区、清湖头村,黄江的田美社区、长龙村,清溪的三中村、铁松村、大利村,樟木头的樟洋社区、石新村、裕丰村,茶山的增埗村等15个村(社区)“散乱污”企业存量比较多,需要下硬功夫攻坚。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查处“散乱污”企业 

26448家“散乱污”企业获重生

散乱污”企业规模小、设施落后、污染大,通常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市民身心健康。若不及时整改,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东莞打响蓝天保卫战后,将整治“散乱污”企业当作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一环。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副科长张永聪表示,整治“散乱污”企业,并不是要置小微企业于死地,也不是对污染企业进行“一刀切”,而是希望通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走上绿色规范发展之路。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经济结构发展需求,东莞在各镇街(园区)、各村(社区)自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进行核实,建立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名录。同时,为了防止“散乱污”企业流动生产,还实施销号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补充更新“散乱污”企业,为精准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提供依据。“发现一个、反馈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张永聪如果说。

截至2019年8月5日,全市已累计完成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45207家。其中,关停取缔18759家,26448家经过整治改造、提升工艺,废水、废水等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实现了规范化发展。松山湖、洪梅、莞城、石龙等四个镇街(园区)完成了“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不过,全市还有7292家“散乱污”企业亟需整治。其中,清溪、长安、塘厦、黄江、大朗、凤岗、厚街、石碣、虎门、大岭山、樟木头等11个镇街的“散乱污”企业存量均超过300家;此外,乌沙社区、沙头社区、雁田村、官井头村、林村社区、清湖头村、田美社区、长龙村、三中村、铁松村、大利村、樟洋社区、石新村、裕丰村、增埗村等15个村(社区)“散乱污”企业存量比较多,需要下硬功夫攻坚。

业主房东承担企业污染连带责任

在整治“散乱污”过程中,市大气办按“一企一策”原则,按符合补办手续、纳入整改、关停淘汰、搬迁集中管理等类别,制定整治任务清单,并下发到各镇街(园区)。此前,各镇街(园区)还立下“军令状”,今年9月底前完成约4万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

张永聪还表露,东莞将建设“散乱污”企业预警监管系统,借助大数据管理,及时调度供电、供水、工商、环保等部门信息进行归集、分析,智能筛选出疑似“散乱污”企业,将预警信息推送至企业、村(社区)和政府监管部门,实现智能预警、精准发现“散乱污”企业,把预警平台打造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抓手。

市大气办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督查行动,把督导问责作为推动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工作不积极主动,导致当年整治工作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同一经营场所屡禁不止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置有关业主、房东。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在9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今年10月起,市镇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全面开展“回头看”,实地检查“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对照整治清单进行销号处理,确保没有“漏网之鱼”,防止死灰复燃。同时,结合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发现清理不彻底、死灰复燃情况严重的镇街,采取全市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

附:15个村(社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排名靠后

(截至时间:2019年8月5日 来源:市大气办)

村(社区) 未完成数

长安乌沙社区 143

凤岗雁田村 134

塘厦林村社区 125

长安沙头社区 124

黄江田美社区 113

清溪三中村 112

樟木头樟洋社区 110

清溪铁松村 87

清溪大利村 85

樟木头石新村 77

茶山增埗村 74

凤岗官井头村 74

黄江长龙村 69

樟木头裕丰村 68

塘厦清湖头村 60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文

市大气办供图

编辑/黄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