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计生系统10单位获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27.05.2017  17:42

      2017年3月23日,全国老龄委发文授予1271个集体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我省卫生计生系统有10个单位获此殊荣。具体名单是: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圳市罗湖区医养融合老年病医院、珠海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老年病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老年病区、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北院区老年医疗养护中心、中山市陈星海医院、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江门市老年关怀医院)、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老年科、广东省人民医院计财处东川门诊收费组。
      全国“敬老文明号”表彰是经中央批准的国家评选表彰常设项目。2014年,全国老龄委组织发起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动员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全国老龄办的部署,自2014年4月起,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了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踊跃参与,创建内容包括执行有关优待、优先、优惠服务老年人的文件和规定、制定为老服务工作标准、公开为老服务承诺、开展岗位争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16年4月,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评选工作启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单位申报、公众评议、逐级推荐的程序参与评选。最终,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有近200个岗位或集体获得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我省有10个单位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