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整治中越边境贩卖野生动物集市

27.10.2014  03:34

  中新网昆明10月26日电 (王艳龙)云南省江城县委外宣办26日通报,经初步核查,媒体报道江城县中越3号界碑赶集集市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情况属实。报道中提及公务用车均属公务活动,期间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及食用野生动物情况。

  近日,有媒体曝光江城县中越边境3号界碑处存在非法盗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集散地,其中不乏猕猴、麂子、白鹇、果子狸、豪猪、豺狗、熊、竹鼠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濒危物种,在集市有“中国渔政”等公务车出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通报称,普洱市委、市政府,江城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联合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在中越3号界碑集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清理53户商铺,其中8户发现售卖野生动物,没收疑似蜂猴活体2只,凹甲陆龟活体8只,疑似猕猴活体3只,各类野生动物制品74.4公斤。

  同时,专项小组对“公务人员开车前去食用野生动物”情况进行核实,具体情况为:10月23日,审计局到曲水龙富工业园区检查土地整理现场和收集相关审计所需的资料,单位派出车辆云J81163。车辆到达后,由于到工地的道路通行困难,就未把车子开进工地,停放在公厕旁。此次到曲水龙富工业园区属公务用车;10月23日勐烈镇人民政府安排民政办工作人员到牛洛河茶厂龙富基地和大寨村进行农户调查及灾情核查,《民生关注》节目视频中出现勐烈镇公务用车(民政救灾)车牌号:云JA1990属于正常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云J27539,普洱市渔政,市、县渔政到龙富开展渔政宣传与边境执法检查,江城县有3名工作人员参加。对以上3车辆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无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情况。

  江城县与老挝、越南两国接壤,国境线长达183公里,龙富通道地处中老越三国交界的十层大山附近,地理位置特殊,往来人员相对复杂,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缺乏。被称为“动植物王国”的云南,曾在1996年出台“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多年来一直重拳整治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但由于地理环境、市场需求、利益驱动等方面的原因,破坏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屡禁不止。

  通报表示,当地将进一步加大重视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和防范非法买卖、宰杀、食用等非法行为。一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此次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和监管部门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二是强化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检查、大整顿、大宣传活动,积极整合和调动各方力量,坚决与非法行为斗争到底,对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的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事人员处罚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进一步加大与老、越两国省县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合作,探索务实管用的管控机制,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管控体系,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