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僵尸车”要打组合拳

11.12.2015  13:25

  ■ 朱慧松

  本报报道,梅县区新都豪庭小区B出口附近的公共停车线内,停着3辆“僵尸车”。这些车均已停放多时无人处理,车身布满灰尘,车内甚至装了垃圾成了“垃圾桶”。

  在道路边、公共停车位上、小区里,经常能看到一停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机动车,这些“僵尸车”破破烂烂又“霸道”,不仅有损城市形象,也影响道路畅通,浪费公共资源,让人不胜其烦。车辆之所以会成“僵尸”,有多方面原因,有的是车辆报废后,车主嫌麻烦图省事,懒得处理;有的是车主想把车辆卖掉,却又不愿进正规二手车市场,索性扔在路边;还有的车辆有被盗抢嫌疑……倘若上述问题不得到有效解决,我们身边的“僵尸车”将越来越多,乃至泛滥成灾。

  处理“僵尸车”缺乏强有力的行动,其实并非职能部门不作为,而是缺乏制度的有力支撑,管起来理不直气不壮,使得他们不愿意“主动”作为。现在很多地方出台了管理规定,要求“僵尸车”车主要在限期内将车辆拖走,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值得借鉴。

  职能部门针对“僵尸车”要有细致的管理规定,不仅对“僵尸车”如何认定要有明确规章,怎样分门别类进行处理、乱扔“僵尸车”者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也都要有个“说法”,这样管理起来才理直气壮。在此基础上,各个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僵尸车”能有个好归宿,让群众正常生活不受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整治“僵尸车”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打出如此组合拳,定能让“僵尸车”无立足之地。当然,还可以考虑出台“以旧换新”之类政策,让车主处理报废车辆更有积极性。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人们在享受机动车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提高自身的“车德”,把爱车当成家庭成员,即便其“老了”“废了”,也不该一扔了之,而应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