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检察院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提升司法公信力

07.01.2016  00:27

■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检察开放日向来访的嘉宾介绍检察机关情况

东莞时间网讯 不久前,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刚专门写信感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原来此前彭律师因为办案,在东莞市检察院案管大厅查阅卷宗,但检察院下班铃响了,他还有三卷卷宗没有看完。他有些着急,这时案管大厅负责接待律师阅卷的工作人员主动对他说,你不要着急,我们等你。直到一个小时后,彭律师阅完卷宗,工作人员才下班。这是东莞市检察机关窗口部门规范司法、改进作风的一个缩影。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部署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东莞市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环节,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保障律师诉讼权益不充分,违规办案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以全体检察人员为对象,以领导干部、办案部门、一线人员为重点进行深入查摆,深入整改。通过一年的整改,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行为气象一新,一些顽症得到治理。

日前,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在查阅东莞市检察院案管大厅摆放的律师阅卷意见簿、接待工作意见簿后发现,东莞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近一年为方便律师阅卷所采取的微信平台预约等措施得到了律师们的普遍称赞,律师们反映案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周到的留言也越来越多。

直面现实  查摆问题不留隐患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来向东为组长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视频会、推进会层层部署。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第一次会上,来向东就强调,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体现检察官平和、理性、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东莞市两级检察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对规范司法重要性的认识,整治活动不能走过场,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问题找不准的不放手,立行立改不到位的不放手,整改措施不切合实际的不放手,真正找准问题,改进作风,对司法不规范行为说不,打造一支风清气正、文明执法、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官队伍。

根据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两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通过主动自查、交叉检查、个案评查、开门查摆、督导推进等具体措施,排查梳理,查摆出全市检察机关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125个,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作风、执法办案、权利保障等几个方面。为确保查摆工作求真务实,市检察院党组要求查摆问题必须坚持“见人、见事、见案件、见思想”,在查摆的问题中,小到法律文书错别字,大到法律程序有瑕疵,轻到办案方式不当,重到司法理念陈旧,件件联系到具体的人和事,其中涉及具体案件有20多宗。虽然查出的问题绝大多数是程序问题,其中,卷宗不规范、单人提审、单人出庭、律师阅卷难、听取律师意见不充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还是过去的老问题。但这次通过认真深入的查摆与反思,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明确了整改的方向。

查摆问题坚持开门纳谏,市检察院领导分别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到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中级法院等部门以及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多次座谈,主动上门征求意见,请他们帮助检察机关查找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各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开设网络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猛药去疴  立行立改马上就办

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敢碰硬、敢追责,是市检察院党组的又一硬性要求。

今年6月中下旬,在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东莞市两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先后拿到了一张《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表上所列的各个方面的大量问题,涵盖了检察机关所有业务条线,许多都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顽症”,这些问题个个一针见血,项项直指要害,在这张问题排查表面前,不少干警脸红出汗。

查出问题只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目的,“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人”。对于工作上不负责任出现错漏问题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于查摆出的问题涉及具体干警责任的,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区分情况,对于一般性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改正;对已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引起了广大干警的高度警醒。

对查摆出的问题需建立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加以解决的,马上就办。以前个别办案人员对保障律师权益的问题重视不够,市院领导带领有关办案部门同志,两次前往市律师协会听取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一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通过微信平台、律师QQ交流群使律师能够及时快速地查询案件进程。二是推广电子阅卷,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三是细化相关规定,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四是拓宽沟通渠道,保障律师提出诉讼意见的权利。四项措施逐一检查落实,特别是电子阅卷,大大地提高了律师的阅卷效率。

今年上半年,一位律师向第二市区检案院管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协助查询其所代理的由佛山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一宗刑事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工作人员审核该律师的辩护资格后,即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受理该申请,并即时与办理该案的佛山当地检察机关联系,通过该平台传输相关电子材料。仅一个小时,该律师就查询到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近日,两名广西的律师来到第三市区检察院,了解他们代理的案件何时移送检察机关以及阅卷查询的程序,案管大厅工作人员审查证件后,详细告知了有关办理程序,向他们提供相关资料,并提示他们扫描关注该院“三检案管”微信公众号。考虑到两位律师路途远,工作人员记下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几天后,两名律师从广西发来感谢信,对该院窗口的良好作风给予充分肯定。

针对个别办案人员过去对上访群众接待不耐心、不细致问题,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问题台账逐一解决。通过认真切实的整改,接访干警多次受到上访群众的交口称赞。石龙镇一位75岁老人,因房子产权纠纷不服判决,多次上访不果,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市检察院上访,接访干警热情接待这位老人,通过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反复研究,决定接受老人的申诉,令老人十分感动。中堂镇居民袁某某因财产纠纷和他人打一件错综复杂的官司,来到市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协助审查案件。接访干警认真听取他的申诉,耐心细致地给他讲解法律。此时恰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伟雄带领有关人员在东莞市检察院调研信访工作,看到干警正在接访,便询问袁某某接访情况,袁某某说检察官很热情细心,能够认真对待和听取他的诉求。陈伟雄副主任在调研结束后对市检察院领导说,你们的接访工作确实做得很细致、很到位。

针对过去因案多人少而经常出现的单人提审等不规范问题,市检察机关一是合理调配办案人员,二是大力推行科技强检。今年第一市区检察院推行远程视频提审,共为办案干警节省1652小时,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杜绝了过去常见的单人提审现象,现已在全市检察机关逐步推广。

建章立制  实现规范司法常态化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市检察院领导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必须破除“心中之贼”,让规范司法成为干警的内心认同。为达此目的,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和勇气,下决心把各种不规范问题真正解决到位。短期集中整治只能收到一时之效,唯有常态治理才能见到长效。常态治理就是要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事管人。制度面前人人遵循,绝不搞下不为例。

全市两级检察院从规章制度入手,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办案安全手册》、《提审讯问规范》、《自侦案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利的意见》等48项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文件。这些规章制度人手一本,并且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结合整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讨论,把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工作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检察机关排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建立台账逐项跟踪,建立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并进行检查督导。

通过一年的司法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干警规范司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司法作风明显向好。过去常见的一些不规范“顽症”得到有效治理。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检察干警。市检察院张照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个人;刘斌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第二市区检察院张宇冰荣获“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市检察院刘婵秀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熊意超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宋颖等4人被评为省优秀公诉人。一年来,两级院干警积极投入省委、市委部署的“3+2”专项行动和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的涉农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中,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广大干警继续发扬吃苦耐劳、能打硬仗的传统,各项检察业务均取得突出成绩。

专项整治工作只是阶段性的“治标”,规范司法行为更需要从长远的角度谋求“治本”,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东莞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化检察改革,围绕检察权的规范运行,不断完善司法办案各项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检察干警在灵魂深处根植规范司法的自觉性,使规范司法成为检察队伍的基本素养,以规范司法的成效回应社会期待,促进全市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