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整治工业园区企业污染:用最短时间见成效

07.10.2014  10:40

  10月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听取关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王波、常军政,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梁铁城,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阿拉善盟行署关于腾格里工业园区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案和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污染后续处置工作的汇报。会议指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事件教训十分深刻,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所有整改惩处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整治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染问题,给中央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会议要求,阿拉善盟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废水污泥处理、遗留环境问题处理、环境影响监测、园区企业全面排查、园区环保配套工程建设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一揽子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任务、限定时间、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实施,力争用最短时间,使整治工作见到明显成效。要尽快完成废水底泥的中和、固化工作,固化物处置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立即着手实施,力争在上冻前完成固废后续处置工作。加强晾晒池周边地下水监测工作,再增设若干观测井,全面准确评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年内完成再生水暂存池和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有效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加快对园区旧区企业进行拆迁,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全面停产整治,严格督促其健全完善环保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周报制度,阿拉善盟和自治区环保厅要派出工作组进驻园区,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现场督查和指导,严格组织验收。要依法严惩肇事企业及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安监局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做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关系重大、责任重大。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红线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点上开发与面上保护、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决不要带污染和带血的GDP。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立即在全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大整治“百日行动”,各盟市要进行深入彻底自查,发现问题逐个处置、立即整改。专项督查组要在前一轮排查基础上,开展新一轮更细致、更深入的督查。要列出问题清单,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排队,突出重点,跟踪督办。要聚焦环境问题和可能由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环境问题,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新闻媒体曝光和国家有关部门督办的重大问题。在每个盟市选择几个突出紧迫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不解决不销号。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要求,自治区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要抓紧修订完善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同步制定环保发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落实好本区域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确保空气质量达标。要切实加强对尾矿库、制药企业、高盐水晾晒池、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整治,保护好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水源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要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严肃问责,为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