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政绩工程不能只盯高楼大厦
“政绩工程”不仅实实在在地矗立在大地上,还隐藏在地方政府施政决策中。公众对它的定义非常宽泛,几乎把一切伤民情、损民生的花架子都叫做“政绩工程”。
在百度上输入“第一高楼”,搜索的结果大概有三千五百万条;输入“地标建筑”,搜索结果大概是一千六百万条。在过去二十年中,这两个词汇都因为频繁出现在政府宣传中而为老百姓耳熟能详。
现在,曾经如火如荼的宣传恐怕即将式微——今年中央首轮巡视的十四个巡视点已经陆续发布整改报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已成为重点整改内容。其中,辽宁通报称,一些市县为追求政绩弄虚作假,举债搞形象工程;福建通报称,“有的城市改造搞形象工程,大拆大建,群众对天天生活在脚手架下有意见”。而在三个月前,广东省发改委和监察厅也出台了《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可见,那些曾用来展示权力、加冕政绩的高楼大厦,即将成为一种遮掩不住的尴尬。
重点整治“政绩工程”,透露出目前廉政建设的两个发力点。其一,是逐渐规范政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制度:花钱之前有预算,花钱之后有审计,钱花错了要问责;其二,是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既看显绩又看隐绩,不唯GDP论英雄。无论是此前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规定,还是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预决算制度改革,其实都预示了,“政绩工程”肯定逃不出被重点整治的命运。
只是,这种专项整治势必要经过一个由表及里、由显性到隐性、由规范项目到扭转思维的过程。“政绩工程”背后,是一种政绩审美、政绩冲动,已经不自觉地渗透到政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经济领域,常表现为大干快上的发展观;在文化领域,常表现为求大竞奢的审美观。因此,“政绩工程”不仅实实在在地矗立在大地上,还隐藏在地方政府施政决策中。
它大概应该分这样几个层次。最明显最有能见度的一类,是地标建筑、明显与地方经济社会水平不匹配的文化场馆、因承办国内国际赛事而建设的奢华体育中心等等。其二,是指未经充分论证就盲目上马的市政工程、基建项目、特色村镇建设、文化园区、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园区。最有隐蔽性的,是地方政府在GDP、工业产值、招商引资、就业、环保、能耗等数据上的粉饰与夸大,在信访数字、征地补偿、政府债务等问题上的虚、瞒、伪、篡,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更多的、更不显山露水的博政绩行为。
其实注意新闻就会发现,公众对它的定义非常宽泛,几乎把一切伤民情、损民生的花架子都叫做“政绩工程”。花大钱盖起来的高楼叫“政绩工程”,花大钱让学者吹捧地方模式的学术项目也叫“政绩工程”;城市改造、大拆大建当然是“政绩工程”,以刚性手段拦访截访、强行压低上访人数,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政绩工程”?后者对吏治民生的负面影响,恐怕只会比前者更难估量、也更难修复。而能否深入到后者的程度,也将衡量“面子工程”治理的力度和效果。这个现实,应该是对即将到来的“重点整治”的一记鞭策。(本报特约评论员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