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有偿删帖要“掐头去尾”
删一条帖子能挣上千元,一天可获利数万元,月收入轻松过十万元……近日,湖北省蕲春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有偿删帖案,全国22个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这是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今年1月下旬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以来破获的第一大案。
在网络上发言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重要形式。即使帖子存在不当、违法内容,也须通过法定程序删除,甚至可追究发帖人相应责任。但有偿删帖,实质却是封锁消息、压制言论空间,此做法见不得“阳光”。
中国法律早就对有偿删帖说“不”。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司法解释,规定有偿删帖为非法经营罪;2014年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健全互联网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健康的网络生态,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法律已明确,为何还有人以身试法?除网络监管不到位外,更是一些政治生态陋习和市场环境的疑症残留。
“有偿删帖”最顶端的客户,主要有两类:一是在网上被举报的官员。一些贪腐官员做贼心虚,一旦发现网络举报,宁愿破财免灾,花钱删帖逃脱出公共视野,从而远离反腐视线;二是网上有负面信息的上市公司。有些企业,如果发现负面信息,就想方设法删帖,逃避舆论监督。而一些公关公司,也正是瞄准这些需求,在其中扮演起“权力掮客”的角色。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有偿删帖是一桩“黑”吃“黑”的生意,即通过违法手段帮助涉嫌违法者掩盖黑幕和丑闻,其危害不容小觑,不仅让网络陷入丧失公信力的危机,而且还严重侵犯了公众自由表达的权利,消解了网络反腐、监督等正面作用。
整治有偿删帖,不妨从源头和终端着手。一是“掐头”,即消除市场需求。有些官员动辄就数万元的“删帖费”是谁出?有必要彻查。二是“去尾”,即加大对网站管理人员、传媒公司负责人,乃至执法者有偿删帖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防止“删帖权”滥用的良好机制。
如此一来,就算有偿删帖中间环节再多,没有市场需求和操作人员,各类“公关公司”,就只有干瞪眼的份了。
就治本而言,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受到严格约束,消除了黑幕、丑闻产生的源头,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有偿删帖的恶壤,从而更有效地释放网络公共信息服务的红利。□文/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