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整治违法建筑为何成难啃的“硬骨头”

24.07.2014  18:18
这件事抓了十几年,效果不明显,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这一次,市委召开了常委会,明确提出,违法建筑是当前广大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是上海管理的软肋,如长期积累,会极大损害广大遵纪守法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上海城市形象。这件事的恶果不只是违建拆不了,影响小区形象,而是当“法不责众”成为许多人的观念意识时,法律只能向隅而泣。

原标题: 评论:整治违法建筑为何成难啃的“硬骨头

  这件事抓了十几年,效果不明显,甚至有越演越烈的趋势。问题出在哪?老百姓说:问题出在政府是不是真的想抓。他们搬出老人家的话: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两字,共产党就是最讲认真的。言下之意,你认真了,不会抓不好。

  这一次,市委召开了常委会,明确提出,违法建筑是当前广大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是上海管理的软肋,如长期积累,会极大损害广大遵纪守法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上海城市形象。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市、区县、街镇集中整治违建,要形成高压态势。从前一阵媒体报道的力度看,这一次或许不会“走过场”。坦率说,如果当初就能认真抓,把违建扼制在萌芽状态,何至于媒体今天要用“打攻坚战”、“啃硬骨头”、“解决老大难顽症”这样的用语。

  其实,早些年整治违建的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已通过。这次的实施意见并没有出台新法规,今天的执法部门依据的仍然是过去的法律。那为什么相当长时间来出现了“违规违法人员甩开膀子乱搭乱建,执法执纪人员被捆住手脚无法整治的现象”?说到底,还是我们这个民族长期缺乏法治传统,搭建者有法不依,无视法规;行政者执法不严,见难就退。如浦东有个高档别墅区,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违法建筑,政府几番下手,最后还是“寡不敌众”,不了了之。这件事的恶果不只是违建拆不了,影响小区形象,而是当“法不责众”成为许多人的观念意识时,法律只能向隅而泣。

  现在我们要问一句,是什么捆住了执法执纪人员的手脚?是因为违建的蔓延之势,造成了执法力量的严重不足?那么在蔓延之前呢?是因为如有人所说:《物权法》颁布后,执法人员无法进入私人住宅?那为什么不可以制度设计让他们自拆,就像小车违章你必须自行去罚款,否则要承担更大后果。关键还是有关部门不够“认真”,缺乏“认真”的动力,要是征地动拆迁“认真劲”可能就不一样。大概有一种情况确实会难为执法执纪人员,那就是违建者是官员,是名人,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本地区领导不想或不敢得罪他们,执法执纪人员只能“听话”而“弃法”了。这个恶果当然就更大,它让违法者和执法者都认为:什么法不法,关键看谁说话,有人的话就在法律之上。但这次领导发话了:要曝光剖析典型案例,尤其对党员干部搭建违法建筑的,要从严处理,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可见,只要党为执法执纪人员撑腰,治理违法的事就好办。

  违法建筑这件事,为什么大家反映比较强烈?我想它确实有侵犯公共空间损害公众利益的情况,但大多数人不是出于私利,守法者不会因他人违法占了便宜就感到自己吃亏,心有戚戚;也不只是损害了上海的城市形象,实际上违建房屋分散在各个小区或城郊结合部,尚未对上海城市整体形象构成破坏。但群众最不满的是它以一种公然的方式藐视法规,挑战法律,而我们的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却无能为力,任其由小变大,甚至在有些地方蔓延成风。有个住在上海的外国朋友就曾感叹:一个高档小区那么多人违法却无人管,在我们国家是无法想象的。这才是对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形象最大的损害。再往深处想,如果那些显性的违法标志、违法形象比比皆是,我们宣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等大道理是不是会流于空泛,群众会不会责怪我们说一套,做一套?因为那些夺人眼球的违法建筑等于也天天在说话,在做宣传。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委这次抓这件事可谓抓到点子上了,把理念、法律、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了。我们常说要提高认识,在我看来,是不是认真抓拆违,说到底是检验我们共产党人是不是认真对待法律、执行法律的问题。不知这样的认识是否提得过高了?(陈保平)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