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潮州方言“细”与“小”

31.07.2014  13:29
在潮州方言中,细与小的用法却是有区分的。为什么潮州人称“”不称“”呢?

 

  细和小是一组同义词。《玉篇》:“细,小也。”又“小,细也。

  在潮州方言中,细与小的用法却是有区分的。在排行的称谓中,对年龄最小排行最后的人,北方人称为“”,如:“小姨”、“小舅子”、“小叔子”、“小弟”、“小妹”等。潮州人称为“”,如“细姨”、“细舅”、“细叔”、“细弟”、“细妹”等。

  为什么潮州人称“”不称“”呢?

  首先,“”常带贬义,如:“小人”、“小偷”、“小丑”、“小气”、“小鬼”、“小市民”等。

  其次,“”读为[思夭2],与方言中称精神病的“”同音,如果称“小姨”、“小舅”、“小叔”等,容易使人误会是患精神病的人。如果对人说“家内还有一个小叔”,对方一定会认为家中还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叔叔。

  还有,“”旧时还用来指代妾。《诗·邶风·柏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集传》:“群小,众妾也。”后来称妾为“”,就是由此而来的。清代小说《吉庆图》:“这个就是李师爷的小。

  此外,“”在潮州方言中还有一个读音[思腰2],读[思腰2]时,不作名词“”,也不带贬义,又与指精神病的“”区分开来。例如:对人自称“小生”、称年轻女子为“小姐”、称丈夫之弟为“小郎”、形容为人谦细为“小落”等。

  潮州人选字用词是很有讲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