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30.07.2014  20:39
斗门在井岸城区步行街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相关方面的咨询。现场气氛热烈。

 

南方日报讯(记者/崔汝枝 通讯员/阮珊珊)斗门在井岸城区步行街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派发宣传资料,接受市民相关方面的咨询。现场气氛热烈。

据了解,《广东省信访条例》经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全国首个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地方性法规。

本次咨询活动由斗门区信访局牵头组织,斗门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局等6个职能部门参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育波参加宣传活动,并向过往的市民派发宣传资料。区信访局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就“诉访分离”、“越级上访不受理”、“集体访界定”和“信访人权利义务”等方面问题接受市民的咨询,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广东省信访条例》小册子2500多份,《信访法律知识问答》300份,印有《条例》内容的礼品2226份,接受群众咨询60多人次。通过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广东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依法依规表达诉求的信访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