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警方破获一起重大领导、组织传销案

30.09.2016  18:12

近期,韶关市新丰县公安局经侦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以曾某明、江某军为首的领导、组织传销案。根据报案材料,该案受害人数近300人,涉案金额逾千万元。

犯罪嫌疑人曾某明,男, 41岁;江某军,男,43岁,两人均为韶关市新丰县人。

从今年7月份开始,受害人潘XX、张XX、冯XX等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2月至4月期间,他们都是听信本地人江某军的花言巧语,以到广西南宁市投资“资本运作”为名,诱骗他们投资款共30多万元,当时许诺有高额回报,至如今已过三四年,竟是肉包子打狗……

受害人潘X,是新丰县某单位的退休局长,听信江某军的游说,在广西南宁投资将大有前途,便跟他去广西南宁参观了多个景点,随后他便开始介绍纯资本运作项目,说这个项目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并以参观过的这些从无到有、从荒凉到繁华的实地景点为例,说明参与投资保证能赚大钱。回到出租房里,他叫来“专业人士”曾某明介绍这个纯资本运作模式:每个人开始投资69800元(购买21股),并要求带三个下线去完成600股份任务后,就可以在第二个月拿30.8万元红利,另外可享受五个月盈利分红,每月8万元。下面的股东再升级上来,4个600股的老总就可以得到780万至1040万元而成功出局。出局后国家会发给红本还税证,证明此款是合法收入,另外在南宁市奖励地皮4亩。潘X被彻底“洗脑”,回到新丰后,将自己积蓄全部取出投资到这个项目上,还把自己儿女、亲戚朋友都带上,到南宁市住下来经营投资,当他的投资达到了600股后,发现根本拿不到什么高额红利,更别说分红了。这时,他才知道“资本运作”投资根本就是个骗局。他在南宁人生地不熟,白白损失了50多万元,最后灰溜溜回到新丰……

类似被骗的人不少,潘X只是其中的一个。

经侦大队民警初查发现,自2010年至2012年期间,新丰县被诱骗到广西南宁市投资“资本运作”的人数相当多,涉案投资金额可以用千万来计算!

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公安局迅速召集检察、工商、银行等单位联合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随后,公安局决定成立以经侦大队民警为骨干的专案组,对曾某明、江某军以涉嫌重大领导、组织传销案立案侦查。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大,已长达五六年之久,大部分受害人存在认识误区,未能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许多有效证据可能已经丢失或被人为毁灭,办案民警在寻找相关证人、查询资金流向、追赃挽失等环节将会困难重重。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洪亲自参加案情分析推演,鼓励办案民警要敢啃硬骨头,要迎难而上,克服异地查询、跨省取证等一切困难,依照相关办案程序规定,收集、锁定犯罪证据,务必将造成本地重大资金流失的主要嫌犯缉拿归案。

专案组民警首先从调查众多的受害人入手,目前已询问调查了60多人,并通过银行查询相关的资金流向。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调查取证,已经收集到大量的以曾某明、江某军为首的领导、组织传销犯罪证据。

经初步查实,曾某明、江某军以“资本运作”组织传销,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诱骗他人入股投资,以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受害人近300人,涉案总金额近2000万元。

8、9月间,在完成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后,专案组决定收网,先后将江某军、曾某明抓获归案,为韶关市“飓风2016”专项行动增添了可喜战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军、曾某明被依法执行逮捕。下一步,办案民警将奔赴广西南宁等地,继续开展系列调查取证工作。

(陈锦华 编辑: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