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2014年以来,江门市新会区作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工作试点区,及早出台政策、稳妥试点扩面、规模宣讲培训、积极梳理疑难,新会区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如妇联、农林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多措并举助推土地确权工作取得新进展。2015年8月,新会区妇联牵头对全区11个镇开展了新一轮农村出嫁女享有集体经济权益情况的调研,对比2012年该区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前的调研结果,新会区农村出嫁女中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权益的比例由33.72%上升至51%,享有部分权益和未享有任何权益的出嫁女比例分别由32.28%、33.98%下降至28.64%和20.44%,新会区在解决农村出嫁女享有集体经济权益问题上取得阶段性进展。在此过程中,新会区区妇联抓住契机,积极履行职责,从政策源头、行政裁决、先行先试上做好“三个主动”,实现了“三个突破”,同时也遇到了工作的瓶颈和困难。
一、做好“三个主动”
(一)主动争取,夯实维权工作基础。一是争取源头参与。新会区妇儿工委、区妇联争取将区、镇、村三级妇女组织纳入同级政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工作联席会议,促使三级妇女组织能够同步了解工作进展,及时配合政策解读与宣传,为维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争取领导重视。争取分管农业工作副区长的重视和支持,联合司法局、农林局等部门开展多次调研,了解确权工作进展和困难,全面掌握出嫁女享有权益的情况;各镇(街)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开展确权工作。三是争取代言发声。区妇联从不同层面、不同渠道代表基层妇女发出声音,借助有利契机,促请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率先落实解决农村出嫁女身份认定这一难题;同时,在参与确权工作政策研究、方案起草期间,提供多项有价值的建议,使本区政策的执行落实更接地气。
(二)主动宣传,营造维权社会氛围。从全区的层面上,区妇联主动组织妇联系统干部参加全区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举办的土地确权工作政策法规宣讲会,以及农业部门主办的土地确权培训等,将农村妇女维权内容学深学透;还组织妇联干部参加法律专家研讨,聆听专家分析本区《实施意见》,对参训的干部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从妇联系统中,以会代训,引导基层妇女干部主动参与、积极普法,各镇(街)妇联主席、驻村女干部、妇女主任、女大学生村官等走村入户,宣传和解读土地确权政策,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维权意识;各镇、村张贴标语、广播动员,发放小册子、公开信等,使法规政策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营造社会支持的氛围。
(三)主动沟通,形成维权工作合力。一方面,新会区妇儿工委、区妇联主动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江门市妇儿工委、市妇联专门邀请省人大代表、市检察院、法院专家到该区专题调研,出谋划策,为新会区出台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注重同新会区司法局、农林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以及镇(街)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现“三个突破”
(一)抓身份认定,推动政策出台有新突破。在区党委政府研究讨论确权工作的指导文件、起草方案过程中,区妇儿工委、区妇联主动建言献策,坚定地代表妇女反映利益诉求,推动多项维权建议写进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中。
(二)抓点带面,确权维稳有新突破。确权也是维稳工作,有难易先后之分。新会区作为全省试点,在司前镇石乔村、崖门南合村、古兜村等开展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取得了丰富的试点经验,起到了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尤其是在农村出嫁女维权方面,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镇、村,维稳工作也取得重大突破。
(三)抓个案维权,行政裁决有新突破。多年来,区妇联一直关注农村出嫁女问题,有些案例采取主席接访、专人跟踪、志愿者随访、社工介入等方式,跟踪跟进了十多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嫁女维权个案的成功解决,不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来了新希望,还促进了会城街道办在农村出嫁女维权工作上的新进展:目前,会城街道办已为出嫁女及其子女出具《行政处理决定书》17宗,也为新会区妇联系统在维权工作道路上累积了经验,坚定了信心。(江门市妇儿工委办)